因工作需要,安徽大学经济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科研助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及职责
学工助理1名:主要协助处理学院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师生综合服务等事务。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及刑事处罚。有良好的责任心、事业心,工作踏实,做事认真,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2.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文书写作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的操作。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奉献精神,工作踏实,耐心细致,服务意识强,富有敬业、务实、创新精神。
3.硕士研究生(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有相应岗位工作经历和经济学、新闻学、中文等相关专业背景的优先。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良好的身心条件,达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三、报名时间及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须填写《安徽大学经济学院科研助理应聘报名表》、《中共党员证明》,并于2024年6月13日前将电子表发送至邮箱,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邮件以“姓名+毕业院校+专业”格式命名。
2.安徽大学经济学院将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综合考核,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考核时务必携带以下材料:人才派遣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表(A4纸打印,粘贴1寸彩色照片)一份,个人简历一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持学校加盖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同意报考证明(有工作单位者提供)。报名后没有接到面试通知的应聘人员,恕不一一回复,敬请谅解。
3.招聘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行为仪表、应变能力、综合分析等能力情况。
4.公示拟用工人员名单。对经过考核拟用工人员进行7天公示。
5.体检及签订劳动合同。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用工的,组织体检,体检合格后,安排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四、聘用与待遇
1.本岗位招聘人员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由劳务派遣机构办理劳动录用、工资、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派遣到学院工作,合同期为两年。合同期满后,可根据考核情况及工作需要协商续签事宜。
2.人才派遣人员劳务报酬由学院自筹,岗位月薪5000元(含单位和个人缴存的社会保险)。试用期:2个月。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
五、其他事项
本招聘公告的解释权归安徽大学经济学院所有。如对招聘工作有不明之处或在应聘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经济学院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51—63861532。
安徽大学经济学院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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