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派遣制人员)1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行政秘书1名。
二、用工形式
此岗位用工形式为一级聘用。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或技能;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任职要求
招聘岗位 |
招聘要求 |
招聘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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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名称 |
学历 |
年龄 |
职称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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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岗位 |
行政秘书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35周岁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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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管理学、行政学、社会学、新闻学等相关专业;有工作经验的优先;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熟练掌握办公软件;具有较好的政治素养,较强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及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全身心投入行政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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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作内容
1.协助二级学院院长做好日常行政工作;
2.负责学院公章的保管和使用;
3.做好电话的记录、转达工作,做好会议前期准备与记录工作;
4.负责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日常办公用品管理。做好办公设备的保养、维修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解决;
5.及时、准确地向领导和有关人员传达学校、处室机关部门的指示和各类会议的通知事宜;做好与学校各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对外联络工作;
6.负责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转递;
7.承担部分宣传工作(行政、科研、教学);
8.协助学院领导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
六、招聘截止时间
有意者请将本人应聘材料发送到邮箱: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截止时间为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021-39227369,18082505141
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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