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乡镇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工作人员中选调7名工作人员到吉水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条件及范围
1.选调岗位和选调条件:具体岗位和选调条件详见《吉水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2.选调范围:面向本县乡镇政府所属事业单位、乡镇卫生院工作5年以上的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对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3.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4.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资格条件中的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被开除党籍的;
4.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被省、市、县人社部门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选调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调入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具体情形请查询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
四、选调工作程序
选调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卫健委组织实施,选调工作按照发布选调公告、报名、考试、考察、公示和调动等步骤进行。
(一)公告
在吉水县政府网(www.jishui.gov.cn)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不需要缴纳报名和考试费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
3.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一楼。
4.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登录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含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吉水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审核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合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6.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选调人数应达到3:1的比例。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选调计划。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岗位的考生重新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并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一次现场改报。
7.领取准考证地点:县人社局一楼。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公告。
(三)考试
本次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和面试总分各100分,分别按50%和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1.笔试
笔试考试科目为一门。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1)入闱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的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入闱面试人员名单见吉水县政府网公告。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选调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考察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入闱考察人员。
2.当出现无人递补、面试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选调计划时,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可入闱考察。
3.选调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法的情况以及业务表现和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五)公示和调动
经考察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在吉水县政府网公示七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选调人员如因工作调动和工作岗位变化,对其职称、工资、津补贴等产生影响,责任自担。
五、其它事项
1.因考生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依序递补一次。
2.其他未尽事项,由吉水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7108096(县人社局)
8680281(县卫健委)
监督电话:3560694(县纪委监委)
附件:
1.吉水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吉水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吉水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jarencai.com/infos/161671.html?IsHide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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