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中共福清市委政法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治中心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市综治中心工作人员3名
二、工作职责
负责接待来访群众及福清市综治中心日常工作
三、招聘条件
1.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2.大专及以上学历(报名时应已取得证书),熟练使用计算机和日常办公软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因违法违纪被辞退、开除的;
(3)曾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四、招聘程序
1.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围人选;
2.组织入围人选进行面试;
3.根据面试情况确定拟予以录用的人选进行政审及体检(自费);
4.政审和体检合格人员经我委研究确定后,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五、薪酬
临时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按照《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的通知》(融政办[2020]5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15日
2.报名者填写附件《综治中心招聘报名登记表》,将《综治中心招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文件名后备注姓名)、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扫描件发送至pafqxc@163.com:
3.报名者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福清市综治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薛先生0591-8600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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