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嘉兴南湖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三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嘉兴南湖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嘉兴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前身是创办于2003年的嘉兴学院南湖学院。2020年12月在“建党百年、百年建校”背景下,学校以中国革命红船起航地“嘉兴南湖”命名,成为浙江省第一所完成独立学院转设的应用型本科高校,是嘉兴市唯一一所市属公办本科高校。
学校坚持立足嘉兴、服务浙江、面向长三角、辐射全国,坚决扛起守好“红色根脉”的政治担当,围绕“红色基因、创新发展、协同共赢、立德树人”这一主线,实施“红船引领型大学”“城市共生型大学”和“产业伙伴型大学”三大战略,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红船精神,践行“守正创新、求实奋进”校训精神,踔厉奋发、笃行不怠,致力于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应用型本科高校。
二、招聘计划和要求
岗位表(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三、招聘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
(二)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等要求。须在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及其他条件和要求。
(四)具备学校要求的时限内及时报到入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影响期限)的。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岗位待遇
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制管理,实行聘用制,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五、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嘉兴南湖学院招聘网站,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按以下步骤报名:
①注册账户。
②个人中心点击公开招聘,完善个人相关信息。
③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材料、佐证材料等相关电子材料。
④点击公告中“岗位名称”或在“招聘岗位”栏应聘相应岗位。
3.报名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②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上传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或在读证明(留学人员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供国外境外高校的学习成绩单或毕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③相关工作经历需提供劳动合同(须注明工作岗位)或由单位出具的证明(须注明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均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④班级或院级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或者党总支出具证明(注意:证明需要加盖的是党委或党总支印章),校级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证明加盖的是校团委或管理部门印章)。辅导员工作经历须由学生处或人事处出具证明(证明加盖的是学生处或人事处印章)。无佐证材料的经历一律不予认可。
⑤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应加盖所在党组织或上级党组织或上级组织部门印章,应在六个月以内(
以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由本人负责。
4.资格初审。学校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开展资格初审,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将以发送手机短信方式反馈本人,请确保手机能接收到短信;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可在招聘系统中看到“笔试”状态。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参考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和审查,对于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目录的专业,由学校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
5.线上确认及准考证打印。报名结束后,学校官网将公布具体考试方案和相关事宜,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并查阅。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及时按照公告要求完成线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线上确认的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方式及安排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与招聘岗位相关的知识、技能以及综合基础知识和应用能力等,不指定参考书。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2.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学校组织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审核通过后原件退回。
证件、证明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与招聘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入围考生在资格复审前自愿放弃的,由学校安排递补。
3.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一般考查应聘人员的岗位认知、语言表达、分析和解决问题等综合素质。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由嘉兴南湖学院组成考察组,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等的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学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嘉兴南湖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原则上应在学校同意聘任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结入职手续。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和服务期。服务期未满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为本校教职工直系亲属者,或有其他需要本校教职工回避情形的,需向学校报备。
(二)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决定递补的,根据相关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三)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将在嘉兴南湖学院官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自行查阅。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南湖学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南湖学院纪委全程监督,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南湖学院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公开招聘相关后续事宜将刊登于嘉兴南湖学院官网(www.jxnhu.edu.cn),届时应聘人员可到网上查询。
联系电话:0573-83628587(李老师)0573-83628061(柴老师);
监督电话:0573-83833993,82228947
学校官网:https://www.jxnhu.edu.cn/
报名网站:https://rczp.jxnhu.edu.cn
嘉兴南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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