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南充市蓬安县人民法院拟面向全省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对象和条件
(一)考调对象
符合考调条件的四川省内各级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二)考调对象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4.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公开考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见附件2);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服务期限、年龄等时间按周年计算,时间均截至报名第一天。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等规定需回避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考调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23日18:00(以邮件时间为准)。
2.报名所需资料:①《蓬安县人民法院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②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④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蓝底彩色照片(电子版)。
其它资料: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其它资格证(扫描件)、有县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扫描件)以及能代表个人水平的文稿或公开发表的署名文章等材料也可一并提供。
3.网上报名邮箱:报考者将报名需提供的资料电子档和扫描件打包发送至邮箱:2748458721@qq.com(邮件名称格式为:“蓬安法院考调+岗位+姓名+手机号码”)。
4.资格初审及打印准考证。蓬安县人民法院负责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初审不合格的不另行通知,初审合格的,在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发送准考证至报考者邮箱。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有效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报名联系电话:0817-8631611
(二)职位调整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数与考调名额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蓬安县人民法院申请,经批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至2: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缩减考调名额或取消考调计划。
(三)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分析能力、公文写作能力等。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资格,不计入总分。
笔试时间:2024年6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2: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拟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考调计划规定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1)《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组织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双面打印,彩色打印照片或粘贴彩色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查询结果(打印并签章);
(4)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存放单位印章);
(5)所在单位开具的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证明;
(6)是否在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的证明材料(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组织部门签字盖章)。
(7)其他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解决问题、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和举止仪表等内容。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考察对象,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考察人数与最后计划考调人数的比例为2:1,如进入考察人数与考调人数比例为1:1时,以实际进入考察人数为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考察政治表现和工作实绩。因考察结果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将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体检
体检由蓬安县人民法院负责组织,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项目的体检,否则视为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法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调资格,在考察合格人选中递补。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公示和办理手续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调入人员,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三、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考调条件的,取消考调资格。
(二)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纪律与监督
此次考调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报名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监督电话:0817-8668522
其它未尽事宜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由其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蓬安县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蓬安县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中共蓬安县委组织部
蓬安县人民法院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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