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创建于1954年,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北京市与教育部“省部共建”高校。学校现有学科专业涵盖文、理、工、管、法、教育、外语、艺术等,六十多年来已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二十余万名,是北京市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4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4]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2024年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4年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应届毕业生。
二、岗位类别和性质
(一)招聘岗位:行政助理岗位;
(二)岗位性质:非事业编制岗位人员,不解决北京户口,录用后由学校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2024.09-2025.07);
(三)行政助理岗位的设岗部门、岗位数量、岗位职责、任职条件等相关信息请参见附件1。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热爱高校工作,学风端正,治学严谨,身心健康,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创新精神、奉献精神、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满足申报岗位的条件要求;
(三)其他要求
应届毕业生:应为正常参加2024年毕业派遣的应届毕业生,成绩优秀,无补考及其他不良记录,能于2024年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四、报名方法及时间
(一)应聘者在报名截至时间前,投递个人简历至邮箱: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邮件标题须为岗位序号+单位名称+姓名;
(二)行政助理岗位每人限选一个,不可兼报;
(三)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8日16:00。
(四)如遇问题,可联系人事处闫老师(68901897;邮箱同上)。
五、待遇
行政助理岗位税前5000元/月。
六、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个人申报、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公示。
(一)个人申报
应聘者在报名截至时间前,投递个人简历至邮箱,邮件名称须为岗位序号+单位名称+姓名。
(二)资格审查
由人事处和招生就业处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资格及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筛选。
(三)面试
由人事处和招生就业处负责组织的面试小组或二级单位组织的面试小组进行面试。
(四)体检
根据相关要求进行入职体检。
(五)公示
由学校在校园网上公示。
七、其他说明
(一)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解除聘用合同,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应聘人员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报到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学校将通过电话或者短信形式通知各环节通过人员参加面试等相关事宜,未通过者不另行通知;
(四)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首都师范大学人事处、招生就业处所有。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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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www.cnu.edu.cn/sftd/zp/mxshgkzp/ced59be24a7e40eeb42021dc67ef316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