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及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经辉县市委、市政府同意,2024年辉县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本次招聘普通高中教师60名。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见《2024年辉县市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附件)。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4.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如30周岁以下指
5.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
6.岗位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专业要求;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相对应的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9.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5.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被单位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的;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考有关说明
1.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执行。
2.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3.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凭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本次招聘考试。考生必须在考察阶段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于
1.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网上报名使用的本人电子照片(近三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照片限制在
(4)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和所报学科相对应的岗位代码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报考资格审核
按照“谁用人、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1日内对报考人员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报名申请被接收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核。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在报名有效时间内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再次提交审查。报名时间截止后,报考人员只能查询到审核结果。
(6)根据省财政、发改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人员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缴纳60元笔试考务费;采取网上缴费方式进行缴费,考生须即时开通支付宝办理相关业务,缴费时间从
申请返还笔试考务费的考生提供以下材料: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贫困证明和贫困户档案原件。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
2.岗位及人员调整
各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由辉县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调整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被取消的,该岗位的报考人员可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又不愿意或不能调整岗位的报考人员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调整或取消的岗位将在春风人才网发布公告。
对特殊专业、短缺专业或层次要求高、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辉县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3.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考试
1.笔试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
(1)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教育类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
(2)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定于
(3)加分政策。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从辉县市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辉县市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考,笔试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请考生于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提供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入伍通知书、退伍证、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
(4)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教育类专业知识成绩×50%+政策加分。
2.面试
报考人员在面试前须经面试资格审查,届时考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就业推荐函)、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证及其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件等;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验后交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报名时打印的《2024年辉县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份。
报考人员面试资格审查与确认时间在春风人才网(https://hx2024.ibaoming.net)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要及时查看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面试的后果自负。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专业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如果主动提出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单造成资格复审后产生的空缺岗位,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但在面试通知单和面试须知发放后出现空缺不再递补。如有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经辉县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对招聘岗位按比例进行递减,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调整或取消的招聘岗位情况,将通过春风人才网发布公告。
面试采取在规定时间内讲微型课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体检
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专业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未到的或不合格的,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经辉县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争取或调剂名额,未能实现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分优先,确定拟聘用人员。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以审查考生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式,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阶段应聘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如不能提供将不再确定其为考察对象。
(五)聘用
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应当取消的人员予以取消。
新聘用人员确定后,要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由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参照国办发[2002]35号文执行。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考核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岗位确定原则:被聘用人员,按专业岗位申报志愿,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岗。
四、组织领导及信息查询
本次招聘工作由辉县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辉县市人才市场网(http://www.hxsrlzy.com)和春风人才网(https://hx2024.ibaoming.net)进行发布,请考生及时查看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因未及时查看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0373-6233226
市教体局0373-6209106
监督电话:0373-6233957
网络报名技术支持电话:4001629400转1104
近年来,发现社会上个别不法分子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之机搞诈骗活动,望广大考生提高警惕,不要相信社会上的虚假及欺诈信息,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五、纪律要求
1.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中第27条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2.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在工作中,邀请纪检监察机构进行全过程监督。
3.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将受到责任追究。
4.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管理,如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查处。在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用人单位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本公告由辉县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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