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中等专业学校坐落在川东北美丽的区域中心城市——南充市,创建于
一、考核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考核对象和范围
面向部属师范院校2024届毕业的公费师范生(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两栏表述分别相符(“专业条件”一栏是指具体专业的名称,非学科类)。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本次公开考核聘用人选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4)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将《四川省南充中等专业学校公开考核招聘2024届部属公费师范生报名表》发送至指定邮箱:1016588980@qq.com,联系电话:18783928382。
3.资格审查时间:
4.地点:四川省南充中等专业学校综合楼4楼人事科办公室(南充市顺庆区北湖路366号)。
5.需提供的资料:
(1)自荐书和《四川省南充中等专业学校公开考核招聘2024届部属公费师范生报名表》1份,2张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及所就读学校(学院)出具的公费师范生身份证明。
(4)本人有效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
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发放考核通知书,凭考核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现场考核。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二)考核方式
1.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大于等于1:10的,采取专业笔试方式(不指定教材)进行初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确定考核人员,再进行面试(讲课)考核,与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进入讲课环节考核。
2.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大于等于1:5、低于1:10的,直接进行讲课考核。
3.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低于1:5的,经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可将比例调整到1:3。若仍未达到,则取消本次考核计划。
(三)考核时间与地点
详见《考核通知书》。
(四)成绩计算
1.按讲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所有报考者讲课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需要先进行笔试的岗位,笔试成绩只作为能否进入第二轮讲课环节的依据,不计入最终总成绩计算。
2.所有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果出现考生讲课成绩相同的情况,则采取加试(讲课)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讲课)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五)体检
1.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2.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并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责任自负。
3. 复检及递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采用加试讲课的办法确定递补体检人员。
(六)考察
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自动弃权而产生的空额,经研究同意,可按照考核成绩(讲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人员。
(七)公示
经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本公告发布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排名、拟聘用岗位,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期间因自动弃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不再进行递补。
(八)审核确认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个人人事档案、考生须在
通过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纪律与监督
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纪检监察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四、有关注意事项
(一)考核当日,考核人员凭考核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按考核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准时报到。上述证件不齐备或未按规定时间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二)考核期间,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和影音像设备进入考场。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入考场和候考室。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参加讲课环节的考生在候考室等候,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接受考核。考生不得向考官和考室工作人员提供本人考核序号以外的任何信息,否则,取消其资格。
(四)每场考试结束的考生,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考生。
(五)因考生自身对网上信息不及时关注和其他各种原因导致的考生与考核信息不能及时传达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附件:1.四川省南充中等专业学校公开考核招聘2024届部属公费师范生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四川省南充中等专业学校公开考核招聘2024届部属公费师范生报名表
附件下载中专校附件1-2.doc
四川省南充中等专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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