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通江县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30名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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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公告详情

因通江县公安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名,本次公开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勤务113名(限男性);

勤务213名(限男性);

勤务3:4名(限女性)。

由县公安局统一安排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

2、年龄:18周岁及以上,28周岁及以下(退伍军人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至公告发布之日,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3、学历:大专及以上文化(国家承认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文化;

4、身高:男168厘米及以上,女158厘米及以上;

5、视力:双眼裸眼视力4.5及以上;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警务辅助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折合后总成绩加2分,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不重复加分。

1、烈士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全日制毕业生。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619日至20日(900—12:0014:00—18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网上报名。

(三)报名地点:通江县公安局一楼大厅报名处(地址:通江县壁州街道北街54号)。

(四)报名程序

1、填报信息。应聘人员现场如实、准确填写《通江县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现场领取)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

2、资格审查。本次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考生凭本人毕业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报名表》、个人信用报告(打印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和3张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现场报名,并向招聘单位现场交验与应聘条件相关的证件、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将贯穿本次招聘的全过程。

3、现场测量身高;

4、资格审查、测量身高合格的,现场发放《准考证》(测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按照公告公布的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报名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形成差额才能开考(报名合格人数多于招聘名额),未形成差额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名额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24621日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招考信息栏(http://www.tjxzf.gov.cn/xxgk/jbxxgk/rsxx/index.html)公告。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由通江县公安局、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4622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以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为主,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满分为100分。

(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4x10米往返跑和立定跳远,女子800米跑、4x10米往返跑和立定跳远。1000/800米跑分值为100分,4x10米往返跑分值为100分,立定跳远分值为100分,体能测试得分计算方法为(1000/800米跑分值+4x10米往返跑分值+立定跳远分值)÷3,体能测试得分低于35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人员不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体能测试标准详见附件。

成绩公布与查分:笔试和体能测试成绩于2024625日前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招考信息栏(http://www.tjxzf.gov.cn/xxgk/jbxxgk/rsxx/index.html)公布;应聘者对自己的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于2024626日上午(1200前)由本人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到通江县公安局政治处书面申请查分,按高考查分办法进行,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24627日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招考信息栏(http://www.tjxzf.gov.cn/xxgk/jbxxgk/rsxx/index.html)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按笔试成绩、体能测试、加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进入面试人员与招聘名额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若达不到上述比例,则该岗位参加了笔试且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否则,不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2024628日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招考信息栏(http://www.tjxzf.gov.cn/xxgk/jbxxgk/rsxx/index.html)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的人员于2024628日下午1800前到通江县公安局政治处领取《面试准考证》。

2、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进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及《面试准考证》于2024630日上午800前到通江县公安局四楼会议室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知识及其语言和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责任感和进取心、与人交往的技巧、沟通能力和亲和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按照统一的评分标准和要求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即折合后总成绩)将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招考信息栏(http://www.tjxzf.gov.cn/xxgk/jbxxgk/rsxx/index.html)公告。

七、体检

依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应聘者考试总成绩(即折合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面试成绩还相同,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还相同,学历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学历还相同,复员退伍军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确定为体检对象;若还相同,由主管部门通过加试,按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加试方式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将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招考信息栏(http://www.tjxzf.gov.cn/xxgk/jbxxgk/rsxx/index.html)公布。

体检由县公安局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工作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向通江县公安局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或体检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即折合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办法与体检对象确定办法一致。

八、考核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即折合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招考信息栏(http://www.tjxzf.gov.cn/xxgk/jbxxgk/rsxx/index.html)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十、聘用及待遇

1、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填写《四川省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由通江县公安局审核确认,实行聘用管理。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培训。拟聘用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2个月),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管理。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管理。

4、工资、福利待遇

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通江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执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基本医疗保险和公积金;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

十一、候补及补聘

参加面试未被聘用的考生前50%可作为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聘用候补人选。县公安局相关部门出现岗位空缺且未进行公开招聘时,可分别在符合拟聘用岗位条件的候补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组织考生体检、考察,合格后直接补聘。候补资格至县公安局再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自动取消。

十二、纪律与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县纪委监委等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特别提示

公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通过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招考信息栏(http://www.tjxzf.gov.cn/xxgk/jbxxgk/rsxx/index.html)予以公告。

咨询电话:

通江县公安局:费警官15982730519

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7-7224001

附件: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评分标准.doc

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江县公安局

2024614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tjxzf.gov.cn/xxgk/jbxxgk/rsxx/139476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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