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书记员岗位2名,主要职责:担任案件记录、送达、卷宗整理归档等有关书记员方面的辅助性工作。
2.综合岗位1名,主要职责:办文办会、文稿写作、电脑维护、党建等工作。
被聘用人员实行编制外合同管理。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合同制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备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书记员岗位要求法学类专业,听打、看打速度在60字/分以上,具有法律工作经验者优先;综合岗位不限专业,有写作能力者优先。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
4.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它要求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地户籍优先。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适宜担任合同制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及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
2.报名方式:全部采取网上报名形式进行报名,请报考人员如实填写《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将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1张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及1-2张全身照、其他证明文件压缩打包并备注文件名(报考人名字+应聘法院工作人员岗位)后发送至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政治部邮箱,邮箱号为:qtfyzgg@163.com
(二)资格审查
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从公告生效之日起至
(三)笔试和面试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聘用
本院根据报名条件、笔试成绩和面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拟聘用人员经考核合格的,由我院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为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合同制工作人员,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1.工资待遇:面议(从优)。
2.对正式聘用为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合同制人员,按国家、自治区和贵港市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本公告由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5-4650336、0775-4650808
联系人:邱建营
附件: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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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gg.gxrc.com/Article/info/6941ebf0-ebcb-41c8-a6ad-aa6682b257a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