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中心医院始建于1937年,是陕南规模最大、专科设置最全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先后成为安康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安康学院附属医院、湖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暨第六临床学院、西安医学院附属安康医院,是西安交通大学、西安医学院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全科医师培训基地、国家执业医师考试基地,陕南唯一的省级区域医疗中心。
医院总占地300余亩,分设江南总院、江北院区、城东院区三大院区,挂靠医废处置中心、市120急救指挥中心。编制床位2540张,在职员工2758人,高级职称459人,硕博士20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人、市级以上各类人才129人。设有市传染病医院、市骨科医院、市儿童医院、市精神专科医院、市职业病院、市消化病医院、市心血管病医院、市脑科病院等8个专科院中院,建成了国家级胸痛中心、心衰中心、高级卒中中心、省级产前诊断中心、创伤中心,市级高危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挂靠22个市级质控中心,开设81个临床医技科室,其中2个国家级重点专科建设项目、15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2个省级优势和特色专科、16个市级重点(培育)专科,建成院士指导的专科工作站1个,市级专家工作站1个,消化内镜、心脑血管、儿科、医学影像科等一批专科在陕南或省内领先。2023年完成门急诊诊疗人数104.43万人次,出院患者人数6.16万人次,手术工作量5.67万余台次。
医院技术覆盖微创介入、分子生物、生殖医学、康复医学等,组建有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和10多个专科联盟,配置256排512层超高端螺旋CT、3.0T核磁、大型数字减影X光机、ECT机、直线加速器、各类腔镜等医疗设备。近三年承担国家支撑计划项目2项,陕西省科研计划项目4项,陕西省卫健委科研基金项目1项,市级科技立项26项,获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4项,省级科研成果45项,实用新型专利37项,发表SCI论文29篇。
医院秉承严谨求实、仁爱诚信、敬业奉献、开拓创新的精神,以心系患者、心系员工,为广大群众提供全生命周期医疗照护为宗旨,以高质量发展为契机,努力把医院建设成现代化陕南区域医疗中心。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及人力资源建设规划,现发布我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5.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学历须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即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站(www.chsi.com.cn)验证。
(二)不符合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4.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专业及相关政策
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安康市中心医院网站(http://www.akzxyy.com)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应聘所需资料扫描发送至rsk3284108@163.com,邮件名称统一命名为“姓名—报考岗位—专业—学历”。报名资料模糊无法辨认的,或者不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审核将不予通过。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3日至6月18日。
2.报名所需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证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报名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证明。
3.根据岗位要求,医院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及证件统一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医院通知参加笔试、面试。报名人员提供的证件、履历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计算办法为:最低分数线=本次笔试有效成绩平均分×60%,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工作人员另行通知,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所报考岗位专业基础知识。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应聘。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纳入组织考察范围,根据《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调任和事业单位聘用人选社会信用记录查询工作的通知》(安发改财信[2021]315号)要求,考察内容主要为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社会信用记录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安康市中心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形成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八)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按要求来院报到,办理入职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纳入编制备案管理,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915-3284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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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job.snhrm.com/app/article/content/1588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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