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教协会、广东省基督教三自爱国会是具有事业编制人员的社会团体,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广东省民政厅分别为其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机关。为加强协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广东省佛教协会、广东省基督教三自爱国会分别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详情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社会人员要求35周岁以下;其他条件详见《广东省民族宗教委管理的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6月20日9:00—6月26日17: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考者请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xxywzlzt/bmzt/741),按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相关佐证材料,并于系统规定时间内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确认。
(三)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环节不做人工资格审查,此阶段报名系统仅对报考人员报名材料的完整性进行自动初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自行查询初审结果。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内容要求参加考试,过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五)注意事项
1.报考者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广东省民族宗教委网站,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招聘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报考者应具备与招聘岗位条件相符的学历、学位和工作经历和年限等,所学专业以获得毕业证书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须毕业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
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港澳台学习、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国内相近专业报考,还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及课程设置相近说明。
3.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填写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提供加分政策文件、相关服务证书作为佐证材料,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6至第12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考核岗位所需知识,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事宜在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官网公布。
(二)面试
1.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入围人数达不到1:5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2.资格复审。面试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将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复审的结果将在广东省民族宗教委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
3.面试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由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成绩将及时在广东省民族宗教委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在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有关规定。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结果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
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采取实地考察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经考察,发现考察人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广东省民族宗教委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省民族宗教委在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以及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条件的,或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将按规定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以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关于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
(三)应聘人员须确保联系方式正确且通畅。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无法接收相关通知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3368981、81321270
监督投诉电话:020-83377904
附件:
广东省民族宗教委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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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mzzjw.gd.gov.cn/mzzjw/dtyw/zwgk/gsgg/content/post_44397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