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北海城市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16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572万元,是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国有企业。主要业务为项目建设管理、公用事业运营和工程施工,重点做好区域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和部分国有资产的运营管理工作,着力打造区域一流综合性国有平台公司。为全面加强集团招才引智力度,推动集团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集团发展战略规划,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1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文秘宣传岗1人、施工管理岗2人、园林设计岗1人、工程造价岗1人、机电管理岗1人、财务会计岗2人、法务专员岗1人、运行维护岗1人,共10人。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岗位资格等详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基本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公务员招考中被招聘(考)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有因违纪违规等被处分、开除、辞退或解聘记录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6月20日8:30至6月25日18:00
查询时间:2024年6月20日9:30至6月26日16:00
(二)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需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至邮箱bm3080005@126.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北海城市开发建设+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码。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勿重复提交,如遇特殊情况请与工作人员联系。
报名材料:①报名登记表(附件2);②报名信息统计表(附件3);③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④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校盖章)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在线验证报告》;⑥专业技术资格证、职(执)业资格证扫描件。
以上材料除《报名登记表》需提供Word版、《报名信息统计表》提供Excel版格式外,其他材料均为JPG、JPEG、PDF格式。请将原件扫描或拍照后压缩为压缩包上传至邮箱,报名人员对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网上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6月20日9:30至6月26日16:00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在网上资格初审时间截止前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后方能进行考试环节。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特别提醒:为了防止报考人员在发送邮件过程中因网络原因丢失,出现报考人员邮箱显示已发送成功,bm3080005@126.com邮箱却未接到报考邮件的情况,请报考人员在2024年6月26日16:00未接到邮箱回复的,立即拨打咨询电话0543-3150009联系审核人员。
(四)缴费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应按照邮箱回复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考试结束后,现场予以退还考务费,未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注: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国企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四、考试程序
考试采用面试和面谈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考试公告。
(一)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重点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设立最低合格分数线,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面谈范围资格。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谈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参加面试的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二)面谈
面谈实行百分制,重点测评报考人员的岗位匹配度、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综合素质。面谈设立最低合格分数线,分数线为80分,面谈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
根据面谈成绩,对招考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面谈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五、考察及体检
(一)考察
考察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生须在考察阶段提交以下材料各1份:
1、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完整,并签名承诺;
2、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索引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校盖章)和承诺书;
5、同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不含报名表);
6、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或在线验证报告(2024年7月毕业的提供);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7、专业技术资格证、职(执)业资格证扫描件;
8、其他应提供的相关材料。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用人单位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和薪资待遇
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试用期3个月,执行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薪酬根据《滨州北海城市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滨州北海城市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绩效考核办法》实施。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二)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543-3150009
监督电话:0543-658680019954330007
咨询时间:8:30—12:0014:30—18:00(工作日)
附件:
滨州北海城市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7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sdbh.gov.cn/art/2024/6/17/art_118450_103127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