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福州综合保税区管理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文秘档案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一)编外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男女不限,女性不超过35周岁(1989年6月—2006年6月),男性不超过40周岁(1984年6月—2006年6月);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文字写作功底、财务工作经验优先);
7、熟悉办公软件,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8、能够服从单位安排,工作积极主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编外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编外人员工作的。
三、岗位薪酬待遇
1、录用人员根据《福州市马尾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指导价》执行,月工资2400元,30%绩效补贴,享受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午餐补贴等福利。
2、聘用人员纳入我区劳务派遣管理,统一与福州开发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方式: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证明、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及报考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递交《马尾区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及纸质版彩照1张。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联系地址: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长洋路177号综保区办公楼411,联系电话:83695018)
(三)资格审查: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信息表进行筛选,选出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并将结果及时告知应聘者。
(四)考试方式。采用统一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试结束后,将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的人选。进入体检、政审的人员因体检、政审不合格而造成该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六)公示及聘用。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向同级人社部门进行用工备案,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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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mawei.gov.cn/xjwz/zwgk/rsxx/qtrsxx/202406/t20240618_484452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