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政府法律顾问助理1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后出生);
(三)身体健康;
(四)政府法律顾问助理要求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功底,熟悉电脑基本操作;
(六)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优先聘用。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和方式:2024年6月18日-6月30日,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
1.现场报名:请应聘者自行下载《贵港市覃塘区司法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一式两份;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到贵港市覃塘区中山大道31号覃塘区司法局203室报名(报名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双休日、节假日不接受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请应聘者自行下载《贵港市覃塘区司法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并将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扫描件和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发送到覃塘区司法局的电子邮箱:qtsfj2006@126.com。
3.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请在面试时提供原件备查。
应聘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聘用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二)资格审查
审查报名人员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
(三)面试
采用单独面试办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约定为准。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聘用
根据面试结果择优聘用,由贵港市覃塘区司法局与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工资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工资待遇
法律顾问助理每月工资3500元(含单位、个人五险)。
五、其他
联系人:韦先生
联系电话:0775-4861353、18378592992。
贵港市覃塘区司法局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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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ggqt.gov.cn/xxgk/ttzp/t1857128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