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是市属全日制普通公办专科学校。学校所在地滁州市是南京都市圈和合肥经济圈中心城市,是长三角一体化中心区城市之一,素有“金陵锁钥、江淮保障”之称,是安徽东向发展的“桥头堡”,经济总量居全省第三,全国文明城市。滁州市区位优越、交通便捷,距南京高铁车程仅18分钟,滁宁城际铁路(滁州段)已通车。
学校是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教育部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省级“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建设专升本学生联合培养试点单位、安徽省文明单位。
学校现有教职工690名,各类全日制高职学生14700余人。设有电气工程学院等11个教学单位。省级高水平教学团队24个,省级教学名师14名,其中,线上教学名师3名,省级教坛新秀31名。获省教学成果奖42项,其中特等奖1项,一等奖3项。
学校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发展新理念,坚持服务高质量发展、促进高水平就业的办学方向,聚焦全面建成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和实现职业本科层次教育新跨越,为滁州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多更好的人才和技能支撑!
迈入新阶段、奋进新征程!竭诚欢迎英才和有识之士加盟我校,携手共进,共同创造美好未来!
二、引进计划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拟引进数 | 学科(专业) | 学历/学位 | |
1 | 2024001 | 专任教师01 | 5 | 力学类、机械类、机械工程类、光学工程类、仪器科学与技术类、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类、纺织科学与工程类、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类、核科学与技术类、农业工程类、能源动力类、电气工程类、电子信息类、电子科学与技术类、信息与通信工程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材料科学与工程类 | 研究生/博士 |
2 | 2024002 | 专任教师02 | 3 | 电子科学与技术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信息与通信工程类、软件工程类、人工智能、信息安全工程、网络空间安全类、智能科学与技术类、电气工程类、电子信息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 | 研究生/博士 |
3 | 2024003 | 专任教师03 | 1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学类、农林经济管理类、公共管理学类、信息资源管理类、理论经济学类、应用经济学类、会计类、审计类、统计学类 | 研究生/博士 |
4 | 2024004 | 专任教师04 | 2 | 建筑学类、土木工程类、测绘科学与技术类 | 研究生/博士 |
5 | 2024005 | 专任教师05 | 1 | 数学类、物理学类 | 研究生/博士 |
合计 | 12 | ||||
注:1.以上学科(专业)均面向滁州市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2.符合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需要的优秀博士,可不受上述学科(专业)限制。 |
三、引进条件
引进对象须满足省委编办《关于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编制周转池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皖编办[2023]189号)等中的人才标准方能报考,即: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3.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
1.不符合岗位引进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引进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3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8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特殊需求人才年龄经学校“一事一议”研究通过后,可适当放宽。
四、引进待遇
符合条件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除享受滁州市各项政策待遇外,还享受《滁州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试行)》(详见https://www.chzc.edu.cn/zzrsc/info/1015/6678.htm)规定的校内相关待遇:
1.引进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校内待遇:原副高级以下职称的享受校内副高级职称(七级)待遇,原副高级职称的享受校内正高级职称(四级)待遇;
2.学校一次性为其发放住房补贴80万元;
3.科研启动费自科类20万元,社科类10万元;
4.若聘用人员配偶符合《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暂行)》聘用条件要求的,经学校考察面试合格后,按编外聘用人员予以聘用,相关待遇及管理按照《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暂行)》执行。
五、引进程序
1.报名。应聘人员请将个人简历及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并标明应聘岗位代码。各岗位招满为止。
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扫描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学历学位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及能按期毕业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书面承诺等材料。书面承诺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30日。引进的国外高校毕业生须通过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
2.资格初审。学校将组织相关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对应聘者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由组织人事处告知其资格初审结果,并在面试考核前对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初审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考核。根据《滁州市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文件规定要求,组织实施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包括专业业绩汇报、答辩两个环节,面试考核内容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敬业精神、团队精神、科教能力、引领水平、身体状况、心理状况及家庭情况等;每环节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最终面试考核成绩,按照专业业绩汇报、答辩各占50%计算得出。依据最终面试考核结果及材料复审情况,确定进入下一引进环节人员名单。
4.体检和考察。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5.公示。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学校党委审议通过后的名单,将在学校官网公示7天。
6.签约聘用。公示无异议的,学校按照规定将拟引进对象人选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或市委、市政府同意后,办理相关引进手续。引进人才按全职方式引进聘用,由学校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协议,明确岗位职责及工作任务和目标。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应聘信息,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2.被引进人才与原单位之间产生的合同、经济等纠纷,均由本人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
3.拟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个人档案调档到校,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正式报到,对未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4.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550-3854616。
5.报名咨询电话:0550-3854629。报名邮箱:(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滁州市丰乐大道2188号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邮编:239000。
6.本公告由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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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www.chzc.edu.cn/zzrsc/info/1004/879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