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校事业发展需要,依据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面向全国公开选拔我校高层次人才5名,制定方案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始建于1955年。建校以来,学校秉承“厚德尚能励学弘商”的校训,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成为一所系统培养现代服务业高技能人才的天津市首批高职示范校,在校生规模达万人。学校现有海河教育园校区、河东校区及河西校区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5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学校现有7个专业大类40个专业,形成具有鲜明现代服务业特色的专业体系,建设了一批国内领先的实训基地,形成承载多专业、多岗位、全业务流程的综合实训平台。
二、公开选拔岗位、职数及要求
岗位 |
职数 |
资格条件 |
教务处处长 |
1名 |
1.具有5年及以上高等院校工作经历; 2.具有高等院校教务处处长1年及以上任职经历,或具有高等院校教务处副处长3年及以上任职经历,或具有二级学院(或系)院长(或主任)2年及以上任职经历; 3.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并任教授或教育管理研究系列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4.具有商贸类或财经类专业背景; 5.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1年6月27日以后出生); 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
科研处处长 |
1名 |
1.具有5年及以上高等院校工作经历; 2.具有高等院校科研处处长1年及以上任职经历,或具有高等院校科研处副处长3年及以上任职经历; 3.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并任教授专业技术职务; 4.具有商贸类或财经类专业背景; 5.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1年6月27日以后出生); 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
实训部主任 |
1名 |
1.具有5年及以上高等院校工作经历; 2.具有高等院校实训中心(或实验实训类管理部门)主任1年及以上任职经历,或具有高等院校实训中心(或实验实训类管理部门)副主任3年及以上任职经历; 3.具有计算机、电子、信息技术等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并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1年6月27日以后出生); 5.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
会计学院院长 |
1名 |
1.具有5年及以上高等院校工作经历; 2.具有高等院校二级学院(或系)院长(或主任)1年及以上任职经历,或具有高等院校二级学院(或系)副院长(或副主任)3年及以上任职经历; 3.具有硕士学位并任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并任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2年及以上; 4.具有与所应聘二级专业教学学院相应的专业背景; 5.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1年6月27日以后出生); 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
应用外语学院 院长 |
1名 |
1.具有5年及以上高等院校工作经历; 2.具有高等院校二级学院(或系)院长(或主任)1年及以上任职经历,或具有高等院校二级学院(或系)副院长(或副主任)3年及以上任职经历; 3.具有硕士学位并任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并任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2年及以上; 4.具有与所应聘二级专业教学学院相应的专业背景; 5.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1年6月27日以后出生); 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
三、公开选拔信息发布
自2022年6月23日起在天津市商务局网站、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发布,不少于7个工作日。
天津市商务局网站(http://shangwuju.tj.gov.cn/)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tcc1955.edu.cn/)
四、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对高等学校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决站稳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3.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教育教学理念新,办学思路清晰。熟悉高等职业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
4.自愿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恪守学术规范,具有良好师德师风、品行修养和较强的敬业精神、服务意识、创新意识、合作意识。具有胜任领导工作的决策、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作风民主,公道正派。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等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因各种原因不能将档案或人事关系转入我校管理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任职回避关系的人员;
5.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应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薪酬待遇
按照国家、市委和学院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同时,根据本人所承担的科研项目等级及分类情况酌情给予科研配套经费。
六、选拔程序
报名——资格审核——综合考核评价——体检——组织考察(或政审)——公示——正式聘用(选拔程序每环节通过后,将会以邮件、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本人进入下一环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2年6月27日9:00起接受报名。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具体报名截止时间将在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人事招聘网”专栏以公告形式另行通知。
2.报名方式:网络邮箱报名,报名邮箱:tccgkxp@126.com。
3.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依照实际情况填写后以附件形式随同本人近期证件照、近三年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学历学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如涉及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扫描件)、相关佐证材料(职称、专业成果及重要奖励等扫描件)、岗位和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单位相关证明等)、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扫描件)等一同发送到报名邮箱,完成报名工作。邮件名称以“岗位+姓名+高校人才网”命名以便区分。
4.应聘人员填写信息及提供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报名人员提供材料情况进行网上资格审查,以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通过网上资格审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未通过网上资格审查人员恕不另行通知。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人员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及材料要求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环节,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复审的具体通知将以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通过网上资格审查人员。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三)综合考核评价
综合考核评价采取专业考评、综合面试等方式进行选拔,主要考核报名人员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未通过专业考评人员不得进入综合面试环节。
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不及格人员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综合面试成绩于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
1.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参加体检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和医院将以电话方式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进行考察,考察应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五)公示与聘用
学校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选,并在天津市商务局网站、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公示。
天津市商务局网站(http://shangwuju.tj.gov.cn/)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tcc1955.edu.cn/)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我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需在学校电话通知或告知函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
七、其它相关说明
1.资格审查结果、综合考核评价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告知,请应聘人员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和邮箱地址并及时查收。
2.学校将对应聘信息及提交的应聘材料严格保密,不做他用,恕不退还。公告未尽事宜由天津商务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3.报名咨询电话:022-59655388,18920810513,联系人:赵老师(工作日时间8:30—11:30,13:30—17:00)。
4.因遇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对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将在天津市商务局网站、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公布调整信息,请及时关注。
中国共产党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2年6月23日
附件【附件: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rsc.tcc1955.edu.cn/info/1009/167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