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人才需求,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五)服从中心工作安排和调配,包括:本科室内部岗位轮换、科室之间的岗位轮换、科室与管理部之间岗位轮换以及管理部和管理部之间的岗位轮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宜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人数、职位及岗位要求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县(区)管理部:6人
(二)招聘岗位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岗位要求是财务会计、中文、计算机、法律类相关专业。有住房公积金工作经验的或者特别优秀,可以优先考虑,学历和专业可以适当放宽。
聘用人员入职后,我中心将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具体岗位安排,岗位安排范围:管理中心机关科室、金城江管理部、宜州管理部、罗城管理部、环江管理部、南丹管理部、天峨管理部、东兰管理部、巴马管理部、凤山管理部、都安管理部、大化管理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
(1)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hczfgjj@hechi.gov.cn。
(2)现场报名,携带《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原件到现场报名,报名地址: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西路27号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科。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通知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告知审查不通过原因。
(三)面试。对从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为
面试结束后,综合考虑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情况、学历、工作简历、特长等方面因素确定拟聘用人员和人数。
(四)聘用。确定聘用人选后,中心会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跟班学习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者原来有工作单位的,需要自行与原单位办理好劳动关系解除手续。聘用手续办理后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的,概由应聘者负责。
(五)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从跟班学习之日算起。试用期满后,中心组织对聘用人员进行业务能力考试或岗位工作能力评估,并对试用期间工作表现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正式聘用;考察不合格的,由中心根据聘用人员日常表现和聘用人员个人意愿,决定给予辞退或延长试用期。
四、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由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享受“五险一金”、周末双休、带薪休假、职业培训、健康体检等有关待遇。
五、其他事项
(一)本中心招聘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将根据应聘情况择优录取,如无合适人选,有权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应聘者对本人提交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科负责解释,有疑问请拨打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科电话:0778-2299886,0778-2320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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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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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zfgjj.hechi.gov.cn/zfxxgk/fdzdgknr/rsxx/t1858961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