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全县部分学校的编制调整及岗位余缺情况,经研究,同意泰顺县实验中学、泰顺县罗阳二中、学军中学附属泰顺实验学校、泰顺县北辰学校(初中部、小学部)、泰顺县实验小学、泰顺县文祥小学、泰顺县鹿泰实验幼儿园、泰顺县北辰幼儿园、泰顺县培智实验学校等学校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部分学科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学段、人数
(一)初中段:35人;(二)小学段:25人;(三)学前教育段:8人;(四)特殊教育段:2人。具体学科及人数详见附件1。
二、选调条件
(一)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本县在编在岗教师,在本县入编后任教满3学年。
(二)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参加初中段教师岗位选调的,须具备初中或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参加小学段教师岗位选调的,须具备小学或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参加学前教育段教师岗位选调的,须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参加特殊教育段选调的,须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三)学历(专业)及任教要求
1.参加初中段教师岗位选调的,须任教初中学段,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2023学年所任教的学科与选调学科岗位至少有一个学期一致或教师资格证的认定学科与选调岗位学科一致。
2.参加小学段教师岗位选调的,须任教小学学段,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2023学年上、下学期所任教的主要学科(如任教多门学科,则认定任教课时量最多的学科为主要学科)与选调岗位学科至少有一个学期一致或教师资格证的认定学科与选调岗位学科一致。
3.参加学前教育段教师岗位选调的,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2023学年须在幼儿园任教。
4.参加特殊教育段选调的,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5.泰顺县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教师参加选调的,按教师资格证的认定学科报名。
(四)定向评上市“三名”“三坛”“新锐教师(班主任)”等对象任教服务年限按照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定向岗位服务期相关规定执行,评上定向县“三名”“三坛”“新锐教师(班主任)”的对象任教服务年限按照泰顺县教育局关于定向岗位服务期相关规定执行。
(五)下列教师不能参加选调:
1.擅自离岗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3.仍在处分期内的;
4.近两年(2022年度、2023年度)师德考核不合格的;
5.近两年(2022年度、2023年度)年度考核未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
6.县城地所在学校在编教师。
三、选调程序和办法
本次选调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一)选调成绩折算方法
选调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其中综合分占20%(具体见附件3),业务测试成绩占80%。综合分按实际得分计算,业务测试成绩由笔试成绩(占30%)和试课成绩(占70%)组成。
(二)选调程序
按照“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资格审核、业务测试、公示等程序,择优选调。
1.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24年7月4日—7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泰顺县实验中学仁德楼三楼(罗阳镇新城知见路36号),泰顺县实验中学联系人:方老师,联系电话:673518。
泰顺县罗阳二中联系人:蔡老师,联系电话:680670;
学军中学附属泰顺实验学校联系人:季老师,联系电话:610261;
泰顺县北辰学校(初中部)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666507;
泰顺县实验小学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639906;
泰顺县文祥小学联系人:彭老师;联系电话:621162;
泰顺县北辰学校(小学部)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662644;
泰顺县鹿泰实验幼儿园联系人:陶老师,联系电话:613611;
泰顺县北辰幼儿园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619815;
泰顺县培智实验学校联系人:曾老师;联系电话:622891
报名需携带以下材料:①身份证、学历证书(第一学历和最后学历)、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②2023学年上、下学期任教学科学校证明、教龄学校证明(本县正式入编年限);③选调报名表。
符合选调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调岗位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的选调计划。
2.业务测试
(1)笔试
经资格审核,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统一参加泰顺县教育局组织的笔试。
(2)试课
根据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课对象名单(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进入试课)。
试课入围人员名单公布后,入围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上交选调综合分佐证材料。
3.公示
按学科以选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拟选调入围人员名单(若有分数并列的,按试课成绩高者入围),并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4.选岗
按选调总成绩顺序选岗,选岗后根据需求服从组织调配。
5.手续办理
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经县教育局党委会议研究通过,报县人力社保局审核备案后,予以办理调动手续。
四、时间安排
业务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肃工作纪律。各学校对参加选调教师提供有关选调工作的材料务必真实有效,确保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有序进行。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作出严肃处理。
(二)本通知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2.2024年泰顺县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
3.2024年泰顺县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加分办法
4.任教学科、教龄证明(模板)
泰顺县教育局
2024年6月18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ts.gov.cn/art/2024/6/21/art_1229669638_20336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