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管理服务质效,坚持聚天下英才而用之,涵养服务管理人才“蓄水池”,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派遣其他专业技术辅助岗位工作人员1名,由黑龙江外商企业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派遣到哈尔滨工业大学计划财务处工作。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工单位简介
哈尔滨工业大学(简称哈工大)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始建于1920年,1951年被确定为全国学习国外高等教育办学模式的两所样板大学之一,1954年进入国家首批重点建设的6所高校行列,被誉为“工程师的摇篮”。学校于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高校,1999年被确定为国家首批“985工程”重点建设的9所大学之一,2000年与同根同源的哈尔滨建筑大学合并组建新的哈工大,2017年入选“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名单,2022年8个学科入选新一轮“双一流”建设名单。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3.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品行端正,甘于奉献,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拥有主动的服务意识、学习意识和团队精神,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4.本科起点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国(境)外留学人员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国内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
5.年龄原则上要求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或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且具有3年以上从事财务相关工作经验的,或具有8年以上从事财务相关工作经验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其他要求详见附件。
三、招聘要求
本次招聘的拟录用人员中,在读研究生要求自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为准)起1个月以内报到,其他人员自通过学校审批之日起3个月以内报到。如逾期不能报到,或应届毕业生无法在规定时间毕业,或不能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外、境外取得的学位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提供信息不真实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劳动)关系转移手续的,不保留录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1.注册报名
应聘者应于2024年7月5日17:00前登陆http://rszp.hit.edu.cn进行网上报名,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按提示要求注册并填写简历。
特别说明:
(1)应聘者应确认报名时预留手机号码准确无误,预留手机号码将视为应聘者的有效联系方式。
(2)应聘者国(境)外毕业院校名称填写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高校中文名称。
2.资格审查
审查应聘者学历学位、年龄、专业等是否符合招聘要求,在符合基本要求的应聘者中按照择优原则,以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5: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试人选。不满足比例要求,取消岗位招聘计划。资格审查结果请应聘者登录http://rszp.hit.edu.cn个人账号查看。
3.初试
初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黑龙江外商企业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和哈尔滨工业大学组织开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重点考核应聘人员行政职业能力、申论与公文写作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笔试满分2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120分。根据笔试成绩,以笔试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低于4: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满足比例要求,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笔试结果请应聘者登录http://rszp.hit.edu.cn个人账号查看。
现场确认: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前需参加现场确认,携带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学位证明(往届生携带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携带盖有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海外留学人员携带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其他必要佐证材料(另行通知),到指定地点验证个人信息。具体地点另行通知。未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重点考核应聘人员与岗位相关的综合素质。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以面试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选。不满足比例要求,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4.复试
由计划财务处成立考核小组,综合考虑应聘人员政治素质、身心健康、初试复试表现等,择优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和考核
计划财务处组织应聘人员在校医院或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
计划财务处通过函调、谈话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经计划财务处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派遣人选,并报人事处审核备案。人事处对拟录用派遣人选进行准入查询,党委教师工作部对师德师风进行复审把关。
6.审批
招聘结果报校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派遣岗位拟录用人员名单。
7.公示
审议通过的派遣岗位拟录用人员名单由黑龙江外商企业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和哈尔滨工业大学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注: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满足比例要求,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经本人和招聘单位同意可调整到计划财务处劳务派遣岗位参加应聘。
五、聘用方式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黑龙江外商企业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公司派遣到哈尔滨工业大学工作,工作期间依据派遣公司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派遣人员待遇优厚,学校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可购买学校人才住房,在选拔任用、采暖补贴、独生子女费、托儿费、依法休假方面参照事业编制人员待遇执行;可参加学校“管理骨干”评选,特别优秀者可提拔担任学校中层领导。派遣人员入选“管理骨干”或提拔担任学校中层领导后,可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成为事业编制人员。
未产生合适录用人员的岗位,黑龙江外商企业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和哈尔滨工业大学视情况另行组织公开招聘予以补充。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黑龙江外商企业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赵老师0451-87715156
哈尔滨工业大学人事处
董老师0451-86403740
哈尔滨工业大学计划财务处
鲁老师0451-86418381
黑龙江外商企业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哈尔滨工业大学人事处
哈尔滨工业大学计划财务处
2024年6月25日
附件
附件:黑龙江外商企业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派遣到哈尔滨工业大学计划财务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招聘需求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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