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城区学校部分学科教师紧缺矛盾,拟在简阳市正式在编在职农村公办教师中公开考调一批师德高尚、身心健康、专业知识丰富、教学能力和教学业绩突出的优秀教师到城区缺编学校任教。现将考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考调岗位及人数
本次考调城区教师30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2024年简阳市公开考调城区教师岗位表》。
三、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简阳市农村在编在职公办教师。
(二)报考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7月3日以后出生(不含7月3日)。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日期计算截止报名开始时。
2.思想品德高尚,业务素质过硬,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身心健康,近3年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资格证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要求。
4.至2024年9月30日前,任教满3年及以上(即2021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且满足最低服务年限的要求,并经编制所在学校同意。
5.曾有过在简阳市内公办学校任教学科、学段与报考岗位一致的任教经历(高中教师可以报考初中、小学相应学科岗位;初中教师可以报考小学相应学科岗位;反之,小学教师不能报考初中相应岗位),且此任教经历累计2年及以上(截止2024年9月30日)。
6.其他条件。
报考者同时符合上述1—5项条件后,近几年(2018年7月1日至今,以发文发证时间为准)来,至少获得过下列荣誉或奖项其中一项的,方可报考。
(1)获得过学区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优秀乡村教师、优秀支教教师、师德标兵、教坛新秀、特级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十佳教师、十佳学科带头人、十佳乡村教师、十佳班主任、十佳德育工作者、十佳教育工作者称号的(具备其中一项即可);
(2)与报考岗位相一致的学科教育教学论文获得过学区及以上奖励的;
(3)主研或参研的教育科研课题已经结题或获得过学校及以上奖励的;
(4)参加过学区及以上公开课、优质课展示或获奖的(学科须和报考岗位相一致);
(5)年度(含学年度)考核获得过优秀的。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7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二)报名地点
简阳市教培中心(原简阳市教师进修学校)。
(三)报名要求
报考者按照岗位条件,结合本人情况选择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公开课(优质课)证书、论文获奖证书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2024年简阳市公开考调城区教师报名表》《简阳市事业单位调动人员告知书》及近期彩色蓝底2寸免冠照片1张。
(四)资格审查
本次考调城区教师资格审查由简阳市教育局负责。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考调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弄虚作假、有不符岗位要求情形的,取消其报考或调动资格,且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五)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试时间预定在2024年7月10日上午9:00—11:00,最终考试时间以准考证载明时间为准。考试时,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前入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试方式:7月5日前在“简阳市人才网”(http://www.jysrc369.cn)公告。
因考生放弃、缺考等原因导致该岗位考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1:2,但实际考试人数大于考调人数的,仍视为考试形成竞争的有效比例。
考试不能形成竞争(即实际考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招聘岗位,该岗位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成绩须不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考调的下一环节。
(五)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于考试后的7个工作日内在“简阳市人才网”公布。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六、考核
根据考调岗位人数,按同岗位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若考试成绩相同,试卷第二部分得分高者优先;若试卷第二部分得分相同,职称高者优先;若职称再相同,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再相同者,则组织一次面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考核工作具体由简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考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凡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其报考资格。因考生自动弃权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该考调岗位已参加考试人员考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等额递补1次。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人才流动联审小组会议审定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后,同一考调岗位涉及不同考调单位的,由简阳市教育局根据岗位考调人数,组织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调人员,按考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序自主选择考调单位。
凡报考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由考调单位按照《简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简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细则》(简府函[2009]167号)、《简阳市教育局关于教育系统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简教发[2009]181号)文件精神,结合考调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重新按程序申报认定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八、纪律与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要求开展考调工作。在考调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考试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阳市教育局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前培训。
本《公告》由简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简阳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028-27028362
简阳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28-27215804
咨询电话:简阳市教育局028-27215515。
附件:
简阳市教育局
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4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jysrc369.cn/page.aspx?id=5249&classid=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