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实我校教学督导队伍,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督导,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校专职教学督导(2人,有工程、艺术、经管、文学类学科背景)。
二、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拥护并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熟悉有关高等教育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有较高的政策水平;
2.来自地方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已经退休或临近退休的正教授或教育教学建设业绩突出,具有高校督导工作经历的副教授。已经退休人员聘为专职督导,临近退休的可兼职过渡;
3.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办事公正,作风正派,有良好的协调和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强;
4.能够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
5.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3周岁。
三、优先条件
1.985、211、省属重点大学的优先;
2.主持或参加过获批国家级或省级一流专业及课程、工程教育认证、师范类专业认证等项目的优先;
3.省级教学成果奖的完成人优先;
4.获得省级教学名师称号的优先;
5.具有博士学位的优先。
四、工作要求
1.完成每学期听课任务;
2.参与教学过程的常规检查(包括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和各类专项教学质量检查(毕业论文、试卷、教案等)并撰写总结报告;
3.参加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
4.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课程建设、专业建设、教师培养与考核等活动;
5.反馈教学质量信息并提出教学质量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校专职教学督导属于教学管理人员,实行坐班制;
7.完成学校、教学评价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应聘者提交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及电子照片、详细的学历及工作经历、学术成果等证明材料以及联系方式等)至电子邮箱:(点击查看),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邮件主题注明“应聘者姓名+应聘校级教学督导”。咨询电话:18943939733(胡老师)
2.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额满为止。
(二)考核
1.资格审查合格后,由人事处、教学评价中心组织考核,对申请人进行面试,择优录用;
2.面试时,需要提供应聘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及相关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或退休证、个人业绩和成果佐证材料等;
3.经初审和面试合格后,报主管领导审批聘任,试用期为半年。
六、待遇
面议。
七、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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