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中华文明圣地,创新活力之区,杭州城市重要新中心。2023年,余杭GDP达到2936亿元,增长8.5%,重回浙江“经济第一区”;完成财政总收入801.57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416.68亿元,总量勇夺全省第一,主要经济指标居全省前列。
为进一步强化全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打造教育现代化强区,结合我区教育发展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杭州市余杭区2024年第四批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4年第四批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共100人,普高3人,初中45人,小学52人。具体岗位招聘计划详见《余杭区2024年第四批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岗位分布表》(附件1)。参加本次招聘被聘用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以下两类人员:
(一)在职教师
1.不限户籍,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省特级教师、正高级职称教师、全国中小学学科竞赛金牌获得者指导老师、全国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指导老师的在职在编公办教师。
2.浙江省户籍,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杭州市区(指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高新(滨江)区、钱塘区、萧山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中小学任教的在职在编公办教师。
3.浙江省户籍,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区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在职在编公办教师。
4.浙江省户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的在职在编公办教师。
5.浙江省户籍,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目前在余杭区内中小学(不含培训机构,下同)任教且已满一年(两个学期)及以上的在职非编教师。经区政府研究决定,2024年纳入收购转公的民办学校的在职教师,在本校任教满三年(六个学期)及以上,学历放宽至本科。
(二)社会人员
杭州市户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的社会人员。
余杭区在职在编教师、已被余杭区教育局所属公办学校拟聘用人员、现役军人不能报考,现仍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二、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对象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未受过党纪、政务等处分;热爱教育工作,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
(二)年龄要求在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无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
(四)任职资格要求: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中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考生按教师资格证学科报考对应的岗位,资格证上没有指明学科的,根据呈报的学历专业报考对应的学科。
(五)在职教师须提供现工作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六)港澳台、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余杭区2024年第四批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2)。
四、报名
(一)网上注册及报名
时间:
报名网址: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
https://jszk.311100.com
移动端招考报名系统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报考人员登录“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在“招考报名”栏进行报名,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并进行诚信确认后选择岗位报名,上传报名所需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报名所需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报名表填写要求详见报名页面“填表说明”)
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考人员为通过资格审核,故意修改个人信息造成信息与实际不符的,招聘单位在核实情况后,可以直接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注册报名阶段内,报考人员可更改个人报考信息,招聘单位暂不做初审,报考岗位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为准。
(二)网上资格初审
时间: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以及上传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在网上进行确认。确认后报考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实行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网上查询及改报
时间:
已注册报名人员登陆“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人员可进行网上调整报名。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网上资格复审
时间:
招聘单位对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并确认。资格复审未通过人员不再进行调整报名。
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报考资格人数的比例为:招聘1-2人的为1:3,招聘3-5人的为1:2,招聘6人及以上的为1:1.5。符合报考资格人数未达到相应比例的,则招聘岗位数相应核减直至取消岗位。对取消开考的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由余杭区教育局另行通知,不愿改报者视为放弃报考。
五、考核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余杭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所示地点为准。
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一门,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学科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招考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及报考须知、违纪违规处理规定。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对象: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情况下,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面试成绩也相同时,依次以考生学历学位、荣誉层次等要素靠前者优先。
面试工作由余杭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岗位确认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余杭区教育局负责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招聘1人为1:2,招聘2人为1:1.5,招聘3-4人为1:1.2,招聘5人及以上为1:1.1(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同岗位体检替补人员中依次递补。
考生如患有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疾病的,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录取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
(二)岗位确认
体检结束后按1:1确定岗位确认人员。其中,报考有明确招聘学校岗位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报考教育局统筹岗位的考生由区教育局根据学校编制和学科等实际情况统筹分配学校,若考生不服从安排,则视作放弃聘用资格。岗位确认环节如有放弃者将从同岗位体检合格替补人员中依次递补。岗位确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察
考察由招聘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对考核对象进行政审、调查了解师德、现实表现等情况。对存在受行政处分等处罚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将在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或余杭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二)拟聘用人员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须在所聘用学校服务满五年。
(四)在职在编优秀教师按选聘程序聘用,前二年一般按原岗位等级享受工资待遇,第三年开始按照调入学校的岗位聘任方案参加竞聘。
八、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考试作弊的、提供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资格,且三年内不得报考余杭区教师招聘岗位。
(二)考试安排、成绩查询、体检安排、岗位确认等相关招聘通知均在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上公布,请密切关注,逾期责任自负。
(三)考生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规定执行。
(四)岗位确认后无故放弃招聘岗位的考生,三年内不得报考余杭区教师招聘岗位。
(五)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六)本招聘公告由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1)89392010、89391995;
监督投诉电话:(0571)86227216;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571)86166582
工作日上午9:00-12:30,下午14:00-17:00。
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https://jszk.311100.com
余杭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hang.gov.cn/
附件1:余杭区2024年第四批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岗位分布表.xls
附件2:余杭区2024年第四批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计划表.xls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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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yuhang.gov.cn/a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