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市劳服中心)根据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济南医院(济南市中医医院)需要,公开招聘护理等岗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确定聘用的人员与济南市劳服中心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由济南市劳服中心派遣至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济南医院(济南市中医医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济南医院(济南市中医医院)是三级甲等中医院、第四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山东省首批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全国示范中医医院。医院成立于1953年5月15日,是山东省和济南市首家由国家经办的中医医疗机构,由毛泽东主席保健医师刘惠民先生参与创建,经过70年的发展,现有三个院区,中心院区(位于共青团路76号、筐市街21号,406张床位)、东院区(位于高新区凤新路2189号,700张床位)、西院区(位于济南国际医学中心,规划1000张床位,预计2024年底投入使用)。
2021年7月,山东省人民政府、济南市人民政府、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共同签署共建区域医疗中心的战略协议,明确共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2022年6月,济南市人民政府与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共同签署《共建广安门医院济南医院合作协议》,依托济南市中医医院共建广安门医院济南医院,济南市中医医院名称变更为“广安门医院济南医院(济南市中医医院)”。
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始建于1955年,是一所底蕴深厚、名医荟萃、特色鲜明、享有盛誉的国家级大型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是中央干部保健基地,首批“辅导类”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创建单位,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输出单位,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单位,全国中医肿瘤、糖尿病、肛肠病专病中心,全国中医急诊基地建设单位,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国家药物临床实验机构、国家卫健委西医学习中医教学基地、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世界卫生组织传统医学合作中心组成单位。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目前,广安门医院拥有2个院区、3个分院、12个门诊部、1个制剂中心、1个饮片生产企业和1个药品配送企业,年门诊量350万人次,常年位居北京地区中医医院首位。本部现有职工1842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631人,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749人;开放床位690张,临床科室35个、医技科室9个。拥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6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16个、重点学科12个、三级实验室5个、重点研究室2个,国家区域中医诊疗中心6个。拥有国医大师3名,中国科学院院士1名,全国名中医3名,岐黄学者7名,首都国医名师19名,63位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目前承担所级以上课题505项,其中国家级课题88项,科研总经费2.93亿元,人均科研经费16.44万元;年发表论文1200余篇,SCI论文250余篇,最高影响因子44.405,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14项。
为全面推进国家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建设,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全面托管广安门医院济南医院(济南市中医医院),通过输出“人才、技术、品牌、管理”,实现中医药服务“优质扩容、深度下沉”。广安门医院济南医院的建设目标是: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在医疗服务、科研创新、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运营管理等方面与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同质化发展,打造山东地区中医药“国家队”,形成区域中医药服务新“高地”。
二、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
序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应聘条件 |
1 | 护理 | 20 | 护理专业,高中起点公办院校全日制统招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94年6月之后出生),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
2 | 药剂 | 2 | 中药学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之后出生)。 |
备注:应聘以上岗位需能承担夜班工作,能到医院东院区(济南市高新区凤新路2189号)工作。 |
(二)应聘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3.热爱中医药事业,吃苦耐劳,乐于奉献,能够保守秘密,服从组织安排;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5.在职人员应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名时需提交单位同意证明信;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强制戒毒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接受强制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或有吸毒史的;
(8)学生、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及初审
(一)线上报名及初审
应聘人员下载《报名表》(附件1),认真填写并与其他须提供材料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表须以xlsx.或xls.表格格式发送,其他材料支持jpg、pdf或压缩包格式发送,确保材料清晰可辨。
1.应聘者须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附件1)、《诚信承诺书》(附件2)各一份,报名表须添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2)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身份证正反面);
(3)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
(4)本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5)在职人员应聘者,除上述材料外,需提交由用人单位开具的同意应聘证明信(内容含应聘者在工作单位表现情况);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
应聘人员相关证件原件遗失,须发证机构出具证明。
在初审规定时间内,材料不全者、未通过初审者取消应聘资格。
指定邮箱:jnlfzp@126.com
咨询电话:0531-61317813、61317825(招聘工作组)
报名时间:此次招聘自简章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医院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及工作需要,不定期进行资格审核、考试、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4年7月31日。
四、考试
本次招聘根据报名人数采取笔试、面试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不设开考比例,考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为保证新进人员素质,招聘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须高于60分才能予以录用。
五、体检
体检前,发布体检公告,告知体检有关事项。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六、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1.经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济南市劳服中心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在职人员拟聘用的,应在与济南市劳服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前,与原单位办结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公示期期满后一个月内仍未提交相关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3.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试用合格的予以留用,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待遇
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缴纳五险一金。
七、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或欺骗行为,将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2.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或授权任何机构开设招聘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济南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解释。
咨询电话:0531-61317813、61317825
济南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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