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4年霞浦县教师公开招聘计划的批复》(宁人社批复[2024]4号)、霞浦县教育局霞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霞浦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霞教[2024]19号)等文件精神,2024年霞浦县新任教师招聘目前尚有部分岗位职数空缺,经研究安排补充招聘中小学教师27人,现就霞浦县中小学新任教师补充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要求见《2024年霞浦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补充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本次补充招聘对象:参加2024年4月6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全省统一笔试,第一轮未被聘用且符合我县招聘岗位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供成绩报告单。
2.2024年应届毕业生各岗位所需的证书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报考时注明2024年应届毕业生)。
3.教师资格证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
4.笔试综合成绩(折合100分)50分及以上。
三、报名、面试有关工作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2日18:00前,应聘人员填写《2024年霞浦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补充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报告单,发送到指定邮箱:xpxjyjrsg@163.com,逾期不再受理。应聘者报名时必须提供准确的报考信息,县教育局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信息畅通,否则后果自负。每位报考人员仅可报考1个岗位,且不可跨县(市、区)报名。第一轮已被聘用的考生不得参加补充招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③在读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④现役军人;
⑤有精神病史的;
⑥公办学校在编教师;
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
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2.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笔试成绩:参加2024年4月6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的成绩,报名时需提供成绩报告单。
4.加分:符合政策文件要求的服务基层项目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可以享受笔试成绩加分。
加分项目直接加入笔试综合成绩总得分。享受加分对象应在网上报名时,填报享受加分情况,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等相关证件材料于2024年7月12日前到霞浦县教育局人教股登记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5.面试:招聘单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各岗位拟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招聘岗位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计分办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150×100)×50%+面试成绩×50%。
面试要求参照《2024年霞浦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
6.入围面试的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霞浦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pu.gov.cn/zwgk/bmxzdt/)和霞浦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7.参加面试的考生由教育局负责通知,若面试人选在面试前放弃资格,在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当天,考生未按时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8.进入面试的考生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7月14日(星期日)正常上班时间。复审对象应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霞浦县教育局人教股(霞浦县松山街道万安路1号县教育局4楼)参加资格复审:
①《2024霞浦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补充报名表》(附件2)1份;②身份证;③户口簿;④毕业证、学位证;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⑥教师资格证。⑦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单位人员)。逾期不参加资格复核或经复核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不得进入面试。
四、招聘工作有关规定
1.新招聘教师均按聘用合同管理并实行服务期限,要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未达规定年限的不能申请调动,服务期未满五年的不得调离本县教育系统。
2.新招聘的相同岗位的教师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选择相关学校岗位。
3.同职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到指定医院体检,凡身体有不符合招聘教师有关规定的不予聘用,其名额按学科依次递补。
4.如果招聘的对象未按时到岗,则取消其招聘资格,其名额按学科依次递补。
五、其它
1.考生咨询电话0593—8831636。
2.本公告由霞浦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霞浦县教育局
2024年6月26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xiapu.gov.cn/zwgk/gkzl/bmzfxxgk/zfbm/xjyj/gkml/tzgg/202406/t20240627_194792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