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部县事业单位2024年7月公开考核招聘6名研究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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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文件要求,南部县人大常委会信息服务中心等6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研究生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详见《南部县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研究生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研究生(学历、学位含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相关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4年前毕业的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两栏表述分别相符(“专业条件”一栏是指具体专业的名称,非学科类)。

报考者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者自行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专业更名文件等证明材料)。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南部县域内在编工作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期满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9日)。

(8)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失信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12日工作时间内(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2.报名地点。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0817-5588190。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南部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附件3)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3张;

(4)本人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

(5)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高校或省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4.资格审查。2024年7月15日相关部门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

5.开考比例。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该比例时,经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将比例调整为2:1。经调整后,如资格初审合格人数和招聘名额之比仍达不到2:1时,则相应调减招聘名额。调整(减)情况,在南部县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s://www.scnanbu.gov.cn/)公布。

五、考核

考核方式根据资格初审合格人数确定。如果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少于10:1,则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如果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达到10:1及以上,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最终考核成绩。

(一)笔试

笔试由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笔试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在南部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笔试成绩由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部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笔试人员,可于笔试成绩公布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受理。查分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相关规定办理。

(二)确定面试人员

1.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的。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为面试人员。

2.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核的。根据笔试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10: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

(三)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主要范围为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专业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方面。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名单在南部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面试准考证》(或《笔试准考证》)原件按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3.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并在南部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招聘名额确定。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因成绩并列影响体检人员确定的,则通过加试(面试)方式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1.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2.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5天在南部县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自负其责。

3.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通过加试(面试)方式确定递补体检人员,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递补体检人员。

体检(含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七、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面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南部县人民政府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被公示人弃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资格复审和档案审查后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上编等手续。因弃权或因不符合招聘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须在南部县工作满5周年方可流(调)动到县外。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十一、特别提示

1.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通知(公告)、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南部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选岗、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公告要求的招聘条件系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聘用手续时报考者均须完全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

4.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专业目录参见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专业目录的具体专业名称设置。

6.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详见《南部县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研究生招聘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2)。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817-5588190

南部县纪委监委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817-5385558

附件:

1.南部县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研究生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南部县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研究生招聘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3.南部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

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8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ncpta.e21cn.com/newsDetail/94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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