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青少年宫隶属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是海曙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重要阵地。多年来,青少年宫的各项事业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先进少年宫,全国流动少年宫先进单位,浙江省示范(一级)青少年宫,浙江省校外教育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因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特向社会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艺术、科技等专业教师
二、基本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热爱校外教育事业;
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师德修养、专业业务能力、组织策划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专业能力强、基本功扎实,具备一定教学经验者可优先考虑;
6.学历为本科以上,宁波户口者优先。
三、工作程序及报名方式
1.招聘流程:投递简历——审核简历——初选确定——面试(含专业测试)——招聘录用;
2.工作周期:一般为投递之日起一个月内确定。
3.报名时间:即日起—2024年7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4.报名邮箱:guo@nblejian.com(邮件主题“岗位+姓名”)
5.报名所需材料:《海曙区青少年宫应聘资格登记表》(附近期免冠一寸照),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等招聘岗位所需证件电子版,《海曙区青少年宫应聘资格登记表》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
6.咨询电话:18069086079,0574-87051352郭老师
四、说明事项
1.新录用教师有两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满经过评审考核转正式后方可进入月绩效考核与年度绩效考核,如试用期未通过将延长试用期或停止聘用。
2.工作内容包括:专业课教学(时间基本在双休日)、参与单位各类公益性活动、培训项目管理、专业学习培训等。
3.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聘用起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不予继续聘用。
4.本次招聘委托乐荐人力资源公司代理,包括招聘公告发布、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组织招聘考核、评委邀请、面试笔试成绩核算、录用名单公示及体检、录用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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