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建新学校于2024年6月成立,是一所公立专门学校,为合理配置其教师队伍,按照《垫江县教育系统干部人事调配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垫江人社发[2022]176号)及专门学校建设等有关规定,面向全县中小学在编在岗教职工遴选中层干部、教师及报账员,特制定本公告。
一、遴选岗位及人数
(一)中层干部3人。
(二)教师14人。
初中:语文1人、数学1人、英语1人、物理1人。
中小学:道德与法治1人、音乐1人、体育4人、美术1人、信息技术1人、心理健康2人。
(三)其他岗位1人。
二、遴选范围条件
(一)遴选范围。
1.全县教育系统中小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小学全科教师、公费师范生除外)。
2.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遴选范围:
(1)2021年9月1日以来发生违反师德规定行为(以调查认定的发生时间为准),或按垫教工委[2022]54号文件规定“一票否决”者;
(2)2021年9月1日以来受过刑事处罚或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正受党纪政纪处分、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中层干部遴选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思想政治觉悟,勤政务实、作风正派、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强,对青少年的教育管理有一定经验,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3.任职年限:现任学校中层干部,且有3年及以上任职经历(截止时间:2024年8月31日)。
4.学历:专科及以上。
5.教师资格: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6.年度考核: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试用期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视为符合要求)。
7.身体素质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教师遴选条件。
1.政治思想好,关爱学生,有较强的青少年教育管理经验。
2.任教年限:具有3周年及以上在编在岗教育教学工作经历,且现任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
3.学历:专科及以上。
4.年龄:45周岁及以下(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天)。
5.教师资格:初中教师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6.年度考核: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试用期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视为符合要求)。
7.职称:具有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8.身体素质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其他岗位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思想政治觉悟,勤政务实、作风正派、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工作经历:具有3周年及以上学校在编在岗工作经历,且现从事学校会计、报账员工作或曾经从事学校会计、报账员工作。
3.学历:专科及以上。
4.年龄:45周岁及以下(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天)。
5.年度考核: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试用期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视为符合要求)。
6.职称:具有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7.身体素质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方式。
本次遴选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7月5日(星期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地点:垫江县教育委员会(桂溪街道文毕大道北段)人事科406室。
(三)报名所需材料。
1.《垫江县教育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此表由申请人填写,报所在学校审查是否符合遴选条件,送学校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学校鲜章。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佐证年度考核结果的复印件1份。
四、遴选方式
(一)中层干部遴选方式。
本次遴选中层干部采用面试择优的方式,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100分,时间不少于10分钟。
本次遴选中层干部按照拟遴选岗位名额,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1:3确定考察对象,若达不到1:3全部确定为考察对象。县委教育工委按照干部管理相关规定,结合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觉悟、勤政务实、担当敬业、清正廉洁等情况,按照1:1等额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后,按有关程序报批并办理调动手续。具有学校安稳、党建、德育、教务、后勤等岗位任职经历,且擅长体育教育教学的优先。
(二)教师及其他岗位遴选方式。
本次遴选的教师及其他岗位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100分,时间不少于10分钟。
本次遴选的教师及其他岗位按照拟遴选岗位名额,根据同一岗位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拟遴选人员,经县委教育工委研究后,按有关程序报批并办理调动手续。
五、遴选考核组织
本次遴选考核由县教委和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另行通知,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六、其他
(一)本次遴选调入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范围内,按原单位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级聘任。
(二)本次遴选调入人员的相关待遇按市、县关于专门学校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本次遴选调入人员5年内不得调离县建新学校。
(四)申请参加遴选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及时接收相关信息。
(五)申请参加遴选人员须诚信报考,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如与事实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本次遴选资格,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参加县内外遴选考试,不得申请调动,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本公告由垫江县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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