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教师补充渠道,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动宣恩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中共宣恩县教育局党组研究,面向县外公开选调在职在编初中教师10名。现将选调方案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一)本县户籍但在宣恩县外工作的在职在编教师。
(二)本县在职在编人员的配偶(配偶不要求为本县户籍,但需为县外在职在编教师)。
(三)军人配偶及随军家属等情况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选调条件
(一)累计任教本学段本学科3年及以上(时间计算至公告发布日前),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二)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院校及以上。
(三)年龄一般为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学位或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且已注册。
(五)近3年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六)调出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调出。
(七)自愿接受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九)选调到本县最低服务满5年方能调出县外。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调入:
1.试用期未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
3.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4.其他不宜办理调动的。
三、选调岗位
宣恩县教育局确定选调学科计划(2024年选调学科计划见附件1)。
四、安置原则
(一)层级对应原则。选调人员调至宣恩县教育教学事业单位原则上坚持“城到城、乡到乡”对应安置。
(二)岗位匹配原则。选调人员调至宣恩县教育教学事业单位原则上安置到与原学段、学科相对应的岗位。
(三)服从安排原则。根据本次报名的选调人员情况,结合宣恩县教育教学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选调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和岗位调整。
(四)择优选调原则。对符合条件的选调人员采取统一测试、考核等方式择优选调。
五、办理程序
(一)个人申请。根据发布的岗位需求,符合条件人员将
个人信息材料及证明材料,按顺序排列,整合成一个PDF格式文件,通过电子邮箱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提交,材料命名:姓名+学段学科(原件及复印件在组织考察时现场提供),如重复提交,随机选取其中一份材料。需提交材料如下:
1.《宣恩县选调县外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
2.调动申请书及个人自传;
3.身份证;
4.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
5.居民户口簿;
6.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证明、年度考核证明;
7.结婚证(非我县户籍,属我县在职在编人员配偶人员提供、随军家属提供);
8.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在职在编身份证明及同意调动证明(见附件3);
9.个人信息承诺书(见附件4);
10.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提交申请资料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14日24:00,邮箱:709326004@qq.com。其他时间不接受调入申请等相关资料。
(二)资格初审。教育部门根据个人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公告发布审核结果。
(三)测试。资格初审组织单位在资格审查完成后,组织测试工作,具体测试试时间、地点、形式和要求等以宣恩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e.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地方部门平台链接>县直>县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招考录用)正式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请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关注公告信息,做好测试试准备。
(四)组织体检。统一组织拟调入人员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方能进入考核环节。
(五)考核。宣恩县教育局安排用人单位参与考核并对选调人员的档案进行审查,看档案材料是否齐全,进入单位手续是否齐备,重点审查调入人员的“三龄两历一身份”,并到原工作单位进行考察。
(六)办理调动。根据考核结果,将拟调人员名单按程序提请县委编委会议审议后,根据会议审议结果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其他要求
拟申请调至宣恩县工作且符合条件的,在9月30日前不能按要求商调个人档案及办理人事、编制、工资、社保等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宣恩县教育局
2024年7月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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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xe.gov.cn/xxgk/dfbmpttlj/xz/xjyj/jyjfdgk/jyjgsgg/202407/t20240702_159235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