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负责井冈山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运营工作。具体如下:
一、招聘名额
新媒体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服从安排,认真完成工作任务,保守工作秘密;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职;
3.有较强的文字编写和策划能力,能独立完成通讯报道、新闻稿件的撰写;
4.能熟练掌握视频、音频编辑软件,能独立完成抖音号、视频号等新媒体的策划、编辑、主题性宣传片拍摄剪辑;
5.能熟练使用相机以及基本的软件(photoshop、Premiere、微信公众号编辑)操作技能,如有视频制作、动漫设计、制作VLOG、H5等特长的优先录用(有新媒体行业工作经验,新闻、美术、设计等相关专业毕业者优先。)
6.有责任心和团队意识,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本人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被开除公职或有吸毒、赌博等劣迹行为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纠纷的;
4.本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尚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5.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7月4日—7月12日(限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井冈山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319室),联系人:19079641992(龙);
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间填写报名表(可在文末扫码下载),将个人简历、相关证件和作品以电子版的形式报至邮箱330120059@qq.com(邮件主题“检察院招聘+姓名+电话)。
(三)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下方扫码下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张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
5.至少提供个人拍摄的图片及短视频各一份。
四、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包括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和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为现场制作新媒体作品,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业务素质及专业能力。
五、工资待遇
1.工资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工资3000元/月,同时享受社保、工会福利、年度体检等待遇及劳动法规定假期。
2.试用期为1个月,工资2600元/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六、入职体检
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资格。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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