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审判辅助人员队伍,吸引和使用优秀人才,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队伍,更好服务保障司法审判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4名编外人员。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岗位和名额详见附件1《公开招聘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2024年第三季度编外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备正常履职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3.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应聘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符合招聘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外,还需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受处分尚未解除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不符合相关任职回避的。具体详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
6.其他法律规定不得被录用情形的。
四、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招聘要求等信息,根据本人学历、工作经验等实际情况,按照招聘资格条件与自我条件一致的原则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19日17:00。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时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网络邮箱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指定邮箱:(2664132926@qq.com)。
3.填报信息:应聘人员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公开招聘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2024年第三季度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将电子版报名登记表、近期2寸证件照电子照片及相关报名材料,打包压缩后以“报考岗位名称+姓名+联系电话”命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2664132926@qq.com)。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相关材料包括:
(1)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国家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2)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个人履历证明材料,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材料扫描件。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如联系方式变更,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报考人员造成招聘单位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对照报名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从政治素质、岗位匹配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于指定邮箱复信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原件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综合素能测试和专业测试
(三)考试测评
考试测评分为综合素能测试和专业测试(聘用制书记员岗位专业测试为打字测试、聘用制司法警察岗位专业测试为体能测试)两个环节。考试测评重点测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和岗位匹配程度。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1.综合素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胜任聘任职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专业素养,以及运用专业理论、专业知识、专业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
2.体能测试。主要测试聘用制司法警察岗位应聘人员胜任职位应具备的专业体能素质,满分为100分。
3.打字测试。主要测试聘用制书记员岗位应聘人员胜任职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专业素养等相关的基础性职业能力,满分为100分。
4.总成绩。本次公开招聘总成绩采取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总成绩满分100分。
各岗位总成绩=综合素能测试成绩×60%+专业测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或打字测试成绩)×40%。
5.各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如符合条件人数低于计划招聘人数,则根据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总成绩并列,以综合素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须根据通知自行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过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收到初次体检结果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本人主动放弃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经用人单位同意,可根据同一岗位总成绩,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内容包括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失信惩戒等。考察时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个人征信情况等证明材料,提交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逾期未提交上述证明资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缺额,可酌情递补。
(六)公示
体检合格者作为拟聘用人员,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qbj.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任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任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任,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任。
(七)后备人才库
对完成考试测试但未进入体检环节考生,作为备选人员纳入后备人才库。因个人原因放弃参加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公示不合格的以及在上述程序中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或一年内因试用期不合格、离职等各种原因出现岗位缺额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根据同一岗位总成绩,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政审合格后聘用。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任的拟聘任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派至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工作。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用人单位相关规定执行(综合年薪约为7.2万元)。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本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单位无关。
2.招录各环节通知、公告、公示等将不定期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qbj.gov.cn)发布或电话(邮箱)通知考生,请考生及时查看网站、报名邮箱内容并确保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如错过审核、测试等时间将视为考生自愿放弃。
3.本次公开招聘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28-61586918。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8-61586903。
成都港汇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8-60302868(人才招引部)。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附件2:公开招聘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2024年第三季度编外人员报名表
成都港汇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4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qbj.gov.cn/qbjq/c137429/2024-07/04/content_139453c3677c4cbca9b2af67daa9597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