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定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类编外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行政事务岗1名,建设工程管理岗1名。
二、招聘原则、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招聘,开考比例为1:3,按成绩由高到低1:1录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本公告及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行为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4.参加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曾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者;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5日9:00至2024年7月12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形式进行,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准备好报名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后,点击以下链接:https://dprcfw.mike-x.com/gyJLp或扫描二维码进入报名:
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所学专业应与《深圳市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编外人员招聘职位表》(详见附件1)要求相符,具体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
(2)报名者相关资格条件需与职位说明要求相符。
(3)报名者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名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名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如:岗位要求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本科和研究生专业均要求法学,如报名者的研究生专业为法学,应具备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如报名者的本科学历为法学、研究生学历为非法学,还应具备法学专业的相应学位。
4.报名资料:
(1)《深圳市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3),报名表需附上近期证件照。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验证证明扫描件(验证证明可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申请)。
(4)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5)个人信用报告电子版(可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申请)。
(6)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电子版、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电子版、工作合同电子版,或工资单、人事部门开具的在岗证明电子版(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劳动合同在报名时无法提供的,可先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7)职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职称证书、驾驶证、退伍军人证书、相关技能证书等电子版。
注: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信用报告及其他证明材料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详见附件4)。提交材料不全,且未签署承诺书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阶段未提交的材料,在入职前资格复审环节必须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要求提供的复印件材料均须在资格复审环节查验原件,报考者须按报名要求,提前准备有关材料。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准确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初审是对报考者资格条件的初步确认,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复审、公示结果为准。
2.报名截止后,工作人员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可获得笔试资格,出现未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材料不齐、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等情况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无效报名。请报考人员保持手机畅通,留意短信通知,未获得笔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将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及成绩公布
1.考试形式:本次考试采取线上笔试、现场面试形式。
2.笔试:笔试由深圳市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组织实施,根据报考人员情况初审合格后通知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将通过手机短信方式另行通知,请确保手机畅通并留意查收。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3.现场面试:面试由深圳市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组织实施,对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根据职位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4.成绩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均将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布。其中,报考人员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
(四)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分数高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根据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获得体检资格的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资格复审、考察及聘用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资格复审、考察合格后,报新区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审批,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或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是否递补录用由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另行研究决定。
五、用工模式和待遇
(一)正式聘用后,由人力资源派遣机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实施派遣管理。
(二)新聘编外人员设置相应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期转正;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者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三)工资福利待遇按大鹏新区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社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享受相关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相关资历、资格、年龄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4年6月30日。
(二)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三)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录。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四)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聘用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手续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五)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准确的、确保可随时联系的电话联络方式,如因报考人员未提供有效联络方式或无法联络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王女士,0755-28333254。
线上报名咨询电话:彭先生,0755-28339656。
特此公告。
附件1:深圳市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编外人员招聘职位表.doc
附件3:深圳市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
深圳市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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