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选优配足我县高中教师队伍,根据《石屏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管理办法》(石组通[2020]18号)和《石屏县教育体育系统教职工工作调动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县外公开选调13名高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要求
(一)选调对象
石屏县外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
(二)选调条件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师德良好,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
2.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业务能力强,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持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4.持有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5.现任高中学科教学工作;
6.必须具有5年(特岗教师8年)以上任教经历(2019年8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特岗教师2016年8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
7.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下列几种情况,年龄可适当放宽,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即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1)特级教师,县(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州(市)级以上优秀教师;
(2)父母、夫妻一方属石屏户籍或长期在石屏工作。
(三)选调学科和人数
本次选调高中教师13名:高中语文教师3人、高中数学教师2人、高中英语教师1人、高中政治教师1人、高中历史教师2人、高中地理教师1人、高中物理教师1人、高中生物教师2人。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被追责问责影响期限未满的;
5.审计机关正在审计尚未作出审计结论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15日至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石屏县教育体育局办公楼二楼人事科(石屏县异龙镇湖滨路83号)。
(三)提供材料:符合报名条件的教师(可由他人代报)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父母、夫妻一方户口在石屏的,还需带父母、夫妻的户口簿及与本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3.毕业证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
4.教师资格证书;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
6.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7.现任专业技术岗位聘书;
8.近三年教学成绩(盖有所在学校公章成绩证明);
9.《石屏县2024年从县外公开选调高中教师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1);
10.《石屏县2024年从县外公开选调高中教师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2)。
(四)联系人及电话:刘老师、杨老师,0873-4859244。
三、选调程序
(一)资格审查:由石屏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根据选调对象及要求进行审查,符合条件方可参与考核。
(二)考核方式:采取课前说课方式进行。主要考核选调人员教育教学能力及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包括与选调岗位有关的知识、经验、能力、心理、仪表仪态、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考生现场抽题、备考,每位考生按抽签顺序依次到备考室备考60分钟后,进入考场进行15分钟内的说课。
(三)考核成绩:考核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考官组根据考生说课情况进行现场评分,说课成绩以各位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的不得进入下一选调环节。
(四)考察:根据考核结果和选调人数,择优确定初步拟调人员,并通过电话、函询等方式进行考察。
(五)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调人员并通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未通过或主动放弃选调的,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六)调动:体检合格后,按照《石屏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管理办法》(石组通[2020]18号)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对报名和考核考察中提供虚假信息,瞒报、谎报人员,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
(二)考核时间、地点等其他相关事项,由石屏县教育体育局具体通知。
(三)调入石屏县教育体育系统后须服从石屏县教育体育局的工作安排和调入学校的工作安排、岗位聘任,5年内不得申请调离石屏县。
本公告由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屏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石屏县2024年从县外公开选调高中教师报名表(此表自行下载手工填写并粘贴照片,报名时交石屏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2.石屏县2024年从县外公开选调高中教师同意报考证明(此证明需要所在单位、教育主管部门、县市人社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意见并盖章)。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jY8MvuGV8m4fJx4VZRTvH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