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简介
贵州贵旅出行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行公司”)系贵州省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旅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作为贵旅集团旅游服务板块的核心运营力量,积极响应贵州省委、省政府推动旅游产业化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方针,紧跟旅游市场小团化、个性化和品质化的发展趋势。公司成立于
二、招聘岗位(共4人)
(一)安顺分公司负责人:1人(工作地点:安顺市);
(二)铜仁分公司负责人:1人(工作地点:铜仁市);
(三)黔西南分公司负责人:1人(工作地点:兴义市);
(四)黔南分公司负责人:1人(工作地点:荔波县)。
三、岗位要求
(一)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5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学历及特别优秀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现任副科级(或相当职级)及以上人员,或有所在单位中层岗位2年以上履职经历;
(三)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在当地拥有一定社会资源,能较好协调政府、市场、行业各方的关系;
(四)有旅游、招商、交通相关学习或从业经历优先。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政治立场坚定,有理想信念。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所需条件。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应聘岗位同时要求学历和学位的,应当具有与学历、专业相对应的学位。
(四)薪资待遇:10-15万/年。
(五)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贵旅集团及其下属分子公司在职在编人员。
2.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含各类政策规定的服务期以及与单位约定的服务期)的省内各级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企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公安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评审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8.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9.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招聘通过贵阳人才网(www.gyrc.cn)统一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招聘信息发布期间,自行下载和填报《应聘报名表》(附件2),并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各类获奖证书、学信网电子注册信息备案表、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资料电子扫描件(PDF格式)以电子邮箱的方式按报名要求和规定发送至报名指定接收邮箱(guilvlvxing@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政治面貌+最高学历+应聘岗位。
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如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且以旧身份证号码重复报名视为报名无效。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如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初审
按照公布的岗位要求和报名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根据需要可要求应聘者补充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引进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三)初评
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由公司组织开展初评,结合岗位报名人数、岗位需求情况、应聘人员整体能力素质及工作经验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按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需求人数比例不超过5:1进行择优配置进入下一环节。
(四)面试
初评合格后进入面试环节,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情况,组织1~2轮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面试通过邮件、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未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不再通知。面试重点测查应聘者的政治立场、专业水平、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五)资格复审
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报名信息真实性、工作经历、有无吸毒史、是否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等事项。不配合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递补
若有应聘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核或体检,或者放弃面试、资格审核、体检、签约等环节资格造成入围名额空缺的,可按照本次招聘程序递补,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及资格复审情况,对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体检
公示无异议者,由工作人员通知拟录用人选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
(九)人员录用
由工作人员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联系拟录用人选办理入职相关手续。
(十)其他事宜
录用人选的学习经历、履职经历、人事档案、党员档案、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证书等信息伴随工作始终,一经发现造假属实,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一经录用,5年内个人不得提出岗位调整申请。属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直接录用为合同制员工;其他性质人员录用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三个月经考核合格后转为合同制员工。
招聘联系:
附件:应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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