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生物学研究所(以下简称研究所)建于1958年,专注于重大传染病疫苗的研发及生产,集产学研于一体,是北京协和医学院硕士及博士学位授予点。在长达6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研究所紧紧瞄准国家公共卫生事业发展的重大突破和重点培育方向,着力解决重大疾病疫苗研发及产业发展相关前沿和关键技术问题,开展相应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
研究所先后成功研制出中国第一个口服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全球第一个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及全球第一个Sabin株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单苗、肠道病毒71型(EV71)灭活疫苗,为中国儿童免疫规划提供了数十亿剂次疫苗。研究所创新疫苗在我国传染病防控工作中的有效供给和应用,为中国本土消灭脊髓灰质炎、控制甲型肝炎流行、大幅降低手足口病流行、重症和死亡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做出了重要贡献。
依托北京协和医学院的深厚学术背景,夯实了病毒学、免疫学、分子生物学、疫苗学及实验动物学等学科建设及相关研究基础,建立了疫苗研发从实验室研究、中试放大、非临床安全性评价、临床研究到产业化生产、上市后再评价等一系列全产业链上的技术创新体系,建成了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疫苗产业化基地。
目前,研究所正通过不断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持续提升产业规模发展水平,向着实现国产自主创新疫苗服务于国家重大及新发传染病防控需求、造福儿童健康的国际化发展目标而努力奋进。
一、应聘人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强烈责任感和团队精神,吃苦耐劳,有服务意识;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工作技能以及良好沟通能力和团队精神;
(四)国内高校毕业生,应为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2024届毕业生;海外高校毕业生或港澳台高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前取得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且学位取得时间不超过一年;
(五)具有与工作要求相适应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名。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名称及人数 |
专业要求 |
岗位描述 |
其他要求 |
科研辅助岗(事业单位编制,13名) |
0710生物学 0831生物医学工程 1001基础医学 1002临床医学 1004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1.在所内的PI团队中从事与科研辅助相关的工作; 2.在所内其他科研工作部门中从事相关辅助工作。 |
1.应聘者须为2024年应届毕业的博士研究生; 2.通过CET-6或同等级别外语考试; 3.熟练掌握医学生物学相关实验技术,可接受实验室的弹性工作安排;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GMP相关要求。 |
注:岗位所列专业代码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我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三、薪酬待遇
年薪不低于18万人民币,享受年休假福利、节假日福利、生日福利、免费午餐、免费体检等多样性福利,按照国家法规要求参加社会保险,购买住房公积金,提供工作学习成长的必备培训。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请按照招聘条件要求将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于
1.教育经历及学历学位取得方式(必须为全日制学历),从本科教育开始填写;
2.科研经历及科研成绩;
3.主要家庭成员(包括父母、配偶及兄弟姐妹)姓名、联系电话及工作单位信息;
4.婚姻状况及生育情况;
5.外语等级及分数情况,如:英语六级500分、雅思6.5分等)并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或原件照片。如果没有请注明为“无”;
6.请求职者真实、有效、完整的提供以上相关信息,若提供虚假信息,经查实后取消面试及录取资格。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应聘资格等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通过邮件或短信通知本人面试信息,未通过者不再进行通知。
(三)组织面试
分为第一轮面试和第二轮面试。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参加第一轮面试,根据第一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第二轮面试人员,比例不足1:3的,经用人部门研究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按照实际应聘人数参加第二轮面试。第一轮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列入第二轮面试人选。按照第一轮面试成绩占30%、第二轮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面试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第二轮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拟录人选,未入围人员不再另行通知。对拟录人选进行体检、考察,拟录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将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经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规定按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需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如与事实不符,研究所有权取消其考试和录用资格。
(二)未尽事宜可咨询相关老师。
六、联系方式
郭老师、董老师、肖老师
电话:0871-68324110
邮箱:133@imbcams.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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