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调名额
本次公开考调公务员2名,具体职位信息和要求详见《梓潼县人民法院面向全市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报考人员办理完调动手续后,依据考调岗位编制性质等确定身份性质和相关待遇,原身份和待遇不再保留。
二、考调范围及条件
(一)考调范围
符合考调条件的绵阳市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管理登记,下同)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下同)。中央机关、省直机关设在绵阳市内各县(市、区)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考调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业务素质过硬,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拟报职位要求的专业条件(详见《职位表》);
3.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8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85年7月8日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5.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本机关工作1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县以下参照管理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各类不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7月9日。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资格复审前取得。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等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可能形成《公务员回避规定》中任职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考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9日至7月18日上午8: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名考生限报考1个职位。
3.提交资料。报考者须如实、准确提供以下资料:①《梓潼县人民法院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②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扫描件;③本人有效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④本人身份证明(公务员登记表<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任命文件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须由档案管理部门审验盖章);⑤2021-202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扫描件(须经档案管理部门审验盖章);⑥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鲜章扫描件);⑦表彰奖励的扫描件、相关工作经历材料及本人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资料。
请报考人员需将以上材料按照①-⑦顺序,清晰、完整地扫描为1个PDF格式文件,在报名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959225210@qq.com),邮件标题统一使用“梓潼县人民法院考调+姓名”的形式规范填写,为确保材料清晰度,所有扫描件均不用拍照方式代替。
4.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12:00。根据资格初审情况,于2024年7月19日17:00前,通过短信方式向报名人员反馈是否进入笔试环节。
(二)职位调整
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考调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5:1,截止资格初审结束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县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放宽后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适当调减考调名额或取消该职位。
(三)笔试
笔试考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笔试考试时间为月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职位排名和资格复审等相关工作将通过梓潼县人民法院公众号发布。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并在梓潼县人民法院公众号发布。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考调名额之比为5:1(开考比例降为3:1的职位,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名额之比按3:1把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考调计划规定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持《报名登记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以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发放《面试通知书》。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梓潼县人民法院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职级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考调程序,不再作为考调人选。
(五)面试
本次考调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问题、应变协调能力和仪表举止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六)差额考察
1.根据笔试+结构化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若总成绩相同,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考察对象人数与考调名额2:1差额确定考察对象,报梓潼县委组织部审定同意后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梓潼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名单。
2.差额考察工作由梓潼县人民法院统一组织力量实施,由3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3.因人员放弃、考察不合格或者单位不同意报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由梓潼县人民法院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实施人员递补考察。
考察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考察结果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研究,以1:1比例择优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不唯分取人。未形成差额考察的职位,考察后由梓潼县人民法院决定考察对象是否进入体检阶段。
(七)体检及递补
体检按要求在绵阳市内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考调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梓潼县人民法院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提出递补人选。
(八)顶岗试用
试用人员进入梓潼县人民法院顶岗试用1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试用期间不符合试用要求的,可终止试用。
(九)讨论决定
顶岗试用期满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考察、顶岗试用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考调人员。因顶岗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在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中递补,原则上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不得空缺(面试成绩不合格的情形除外)。
(十)公示和调动
对拟考调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调动手续后,按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任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任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由梓潼县人民法院决定是否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应如实提供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联系电话有误或通讯不畅导致报考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次公开考调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梓潼县委组织部或梓潼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司法局纪检监察组举报。
五、本公告由绵阳市梓潼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并研究决定未尽事宜。
咨询电话:0816-8222163
监督电话:13547119643
梓潼县人民法院
2024年7月8日
附件1:梓潼县人民法院面向全市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
序号 | 考调单位 | 岗位名称 | 编制性质 | 岗位类别 | 拟任职级 | 考调名额 | 岗位资格条件 | 咨询电话 | 备注 |
1 | 梓潼县人民法院 | 司法行政人员 | 中央政法专项编制 | 公务员 | 一级 科员 | 1 | ①学历学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士以上学位;②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8日以后出生); ③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具有2年以上综合行政或组织人事工作经历。 | 0816-8222163 | 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相当职务职级人员无法报考 |
2 | 梓潼县人民法院 | 司法 警察 | 中央政法专项编制 | 公务员 | 一级警长以下 | 1 | ①学历学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士以上学位;②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8日以后出生); ③具有司法警察身份。 | 0816-8222163 | 需经常出差、加班,适合男性 报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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