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学校网站:http://www.zzu.edu.cn)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博士)30名,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专职辅导员30人,不限专业。按照辅导员入住“一站式”学生社区的实际需要,15人需入住男生宿舍,15人需入住女生宿舍。5年内不得转岗。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3.
4.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5.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掌握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以及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能力;
6.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
7.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优秀毕业生,包括2023届博士毕业生和
(二)在校期间有至少1年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或具有兼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曾被开除公职的;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系统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网址:http://www.acabridge.net/#/job/detail/1800731637761642498,登录报名网址,并按要求完整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学习及工作经历信息并上传以上所有材料(要求见附件《报名材料》)的扫描件,完成网上报名。
(二)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部、党委学生工作部、纪委等相关部门组成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料进行详细核对、审查,择优选择符合条件人选进入下一环节。须确认所填报名信息真实、完整、无误,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因个人信息填写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其应聘及聘用资格。
(三)现场资格确认
现场资格确认需要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按照顺序装订成册;现场资格确认安排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形式为综合性面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面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面试前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费用自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考察工作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实施。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上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聘任手续。
四、岗位待遇
(一)纳入国家事业单位编制。
(二)工资按照学校确定的岗位等级相应标准执行。
(三)安家费标准为税前10万元,无科研启动费。
五、其他说明
(一)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须保证报名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因个人填写信息不准确、不真实、不齐全、不完整,造成资格审核不合格或取消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招聘相关事宜;因本人变更联系电话、停机、关机等原因无法联系者,视为放弃应聘。
(三)拟录用人员在收到报到通知后3个月内办理入职手续,逾期未报到者,按主动放弃入职资格处理。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应聘涉及的个人差旅、食宿费用自理。
六、本次招聘工作联系人
人事部:任老师,联系电话:0371-67781085
学工部:于老师,联系电话:0371-67783190
研工部:孙老师,联系电话:0371-67781711
(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七、纪律与监督
省人社厅事业处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过程始终,应聘人员如有弄虚作假、隐瞒、漏报、作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或予以解聘。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校纪委监督电话:0371-67781332
省人社厅事业处:0371-69690394
郑州大学人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