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集美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资发展公司”)系集美区属国有企业厦门集美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主营业务有人才资源服务、人才公共服务、教育培训服务等。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资发展公司总经理1名、人才公共服务部副经理1名、教育培训服务部副经理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自愿、协商一致原则。
(四)坚持监管与激励保障并重原则。
二、招聘基础条件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有良好的履职记录,既往工作业绩突出,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背景和工作经历要求。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健康的心理素质,抗压能力强。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任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开除党、团籍的,曾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曾被原任职单位开除的;在原任职单位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的;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曾作为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不满三年的;曾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后不满三年的。
2.在其他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等)任职期间,对本单位、本部门人员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
3.在其他企业任职期间,在经营投资中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企业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相关事件已责任认定但责任追究处理尚未办结或相关事项正调查核实的。
4.在其他企业工作期间,因决策或经营管理失误导致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本人负有主要责任的,或对产生恶劣社会影响负有直接责任的,或涉及违纪违法、失职渎职的。
5.在其他企业工作期间,对企业发生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环境污染等问题负有直接责任的。
6.在其他企业工作期间,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履职过程中对任职企业或出资人有失信行为的。
7.在招聘过程中存在舞弊行为的,存在提供虚假个人资料、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欺骗或误导组织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或涂改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获奖证明等资质材料,伪造工作经历或工作业绩,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的。
8.被各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存在其他严重不守信用、不讲诚信行为的。
9.与原任职企业存在有效竞业限制协议,且公司或公司业务属于竞业限制协议约束范围内的。
10.有拟任职企业应当禁止的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组织或公众的;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职务影响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国家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
12.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人员不得作为下属各级全资和控股企业正职人选,不得在掌握重大商业机密或其他重大机密的岗位任职,属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13.其他不符合企业招聘资格或条件的,或上级文件规定不适合招录的,或具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任职条件及岗位职责
(一)总经理任职要求
1.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
2.具有5年及以上大中型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或3年及以上大中型人力资源企业部门负责人或1年以上企业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工作经历;拥有人才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相关高级资格证书,如高级经济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或注册管理会计师(CPA)、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国际项目管理师(PMP)等证书(具有1年以上企业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工作经历的,证书可不做要求)。
3.熟悉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企业运营规则、政府人才政策、相关法律、规范和标准;特别是在高层次人才交流合作、人力资源服务、人才保障项目运营等方面有较高专业造诣和成功管理经验。
4.具有宏观的战略眼光,视野广阔,具备较强的抗压能力及学习能力,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组织协调及沟通能力、优秀的领导力,能够有效地管理和激励团队。
5.熟悉国家及厦门市人才政策,市场动态和发展趋势,市场开拓能力强,有深厚的社会关系及行业资源。
6.政治立场坚定、具备高度的政治觉悟和敏锐性,作风优良、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纪律严明;具备高度道德操守和职业素养,保密意识强,维护公司品牌声誉和利益。
(二)总经理岗位职责
1.根据集团、公司提出的战略目标和经营指标,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公司发展战略、业务规划、经营方针,完成长中短期经营计划与重点任务目标。
2.负责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工作,部署各团队完成引才等工作任务和经营业绩指标,创造性地开展人力资源发展业务。
3.制定经营体系和管理流程,带领团队对接政府、企业、市场,深入研究区域发展,挖掘市场需求,形成有效业务订单。
4.负责团队人才发展及梯队建设、培养和锻炼下属各层级管理干部,重点负责业务团队的建立、补充、发展和培养。
(三)人才公共服务部副经理任职要求
1.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力资源、工商管理、行政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优先考虑;年龄:40周岁以下。
2.具有3年及以上大中型人力资源企业工作经验,具有丰富的人力交流活动实践经验;协助部门负责人做好部门日常管理工作。
3.熟悉国家和厦门人才政策、法律法规,能够准确解读并贯彻执行。
4.具备能胜任与竞聘岗位相适应的各种能力及业务知识,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敢于担当,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处理复杂问题能力,实践经验丰富,能够不断探索和改进人才公共服务的方式和方法。
5.具有较强的执行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敬业爱岗、诚实守信。
6.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组织纪律和保密规定。
(四)人才公共服务部副经理岗位职责
1.建立和完善服务项目的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2.负责人才公寓运营、人才驿站、人才活动等服务项目的整体管理,包括项目进度、成本等方面的控制。
3.负责业务拓展和洽谈。
4.制定项目计划,协调项目团队成员,确保团队高效运作。
5.跟踪并汇报项目进度和成果,对项目策划、生成、谈判、落地等重点环节,提出对策建议。
6.与合作单位充分沟通,协调处理项目过程中的问题和争议。
(五)教育培训部副经理任职要求
1.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力资源、工商管理、行政管理等专业优先考虑;年龄:40周岁以下。
2.具有3年及以上大中型企业人力资源培训管理工作经验,有跨区域或跨部门管理者优先考虑;熟悉国家级厦门市人才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具备敏锐的市场洞察力,能够根据政策导向及市场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和课程内容。
3.能胜任与竞聘岗位相适应的各种能力及业务知识,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敢于担当,具备处理复杂问题能力,实践经验丰富,具有创新意识和能力,能够不断改进和优化培训项目。
4.具有较强的执行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敬业爱岗、诚实守信。
5.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组织纪律和保密规定。
(六)教育培训部副经理岗位职责
1.建立和完善培训管理体系,包括运营流程、合作机制。
2.负责企业管理人员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体系的搭建,根据服务单位需求,推动开展个性化的培训项目,评估培训结果,持续优化培训解决方案。
3.负责培训讲师的运营和管理,包括讲师的选育用留等。
4.负责拓展培训渠道和培训资源,组织开发培训课题。
5.负责业务拓展和洽谈。
四、薪酬待遇
总经理实行聘期管理,首期聘期3年(试用期6个月),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可提前解聘。总经理薪酬按照“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相结合的年薪激励机制,其中基本年薪18-20万元,绩效年薪最高22万元,任期激励收入根据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情况核定,最高4.2万元/年。部门副经理税前年应发工资约15-22万元。
以上年薪或年应发工资含社保、公积金及企业年金个人缴费部分。
五、招聘程序
(一)具体招聘流程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络报名、资格初审、考试(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应聘日期及形式
1.报名日期: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31日。
2.报名形式: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应聘者将报名需提交的材料于报名期限内发送至报名邮箱3087352658@qq.com,标题格式为“姓名+应聘岗位”。
3.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作为附件,包含:公开招聘报名表1份、本人身份证扫描件1份、学历(位)证书原件扫描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验证有效期在2024年12月31日之后)、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1份(若有)。
(三)资格初审
按照报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填报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应聘人员不足3名的招聘职位延长报名时间。资格审核通过后,由厦门集美市政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向应聘者致电,通知考试的时间、地点、流程及携带的资料。
(四)考试:选拔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总经理岗位主要测评企业内控、企业管理、风险管控、财务管理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运营相关的专业知识;部门副经理岗位主要测评应聘者专业知识和管理方面的综合素质。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总经理岗位按照1:6的比例,部门副经理岗位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拟任职位的相关素质和能力,包括专业能力素质、综合管理能力、适岗性等情况。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合格线为70分。
3.综合成绩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必要时可增加小数点位数)。对于综合成绩相同者,按以下顺序进一步确定名次排列:
(1)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
(2)若笔试成绩相同,按面试实际成绩(追溯小数点位数)从高到低排列;
(3)若面试成绩依然相同,按专业背景选择,专业方向为人力资源、工商管理、行政管理的优先考虑;
(4)若专业方向同在优先考虑范围内,由面试组织部门重新组织面试,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列。
从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人选。若无体检人选,可根据情况重新组织报名、笔试、面试。
(五)体检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
体检医院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要求指定。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结论以体检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为准。
体(复)检费用个人自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六)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考察。主要考察人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勤勉尽责、工作实绩、廉洁从业等方面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审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七)聘用
由人资发展公司根据考察情况和体检情况,按照有关规定,提出聘用建议。并对拟聘用人选进行为期7天任前公示。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以空缺。公示期间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由人资发展公司与聘用人选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试聘职务的正式聘用;不胜任试聘职务的予以解聘。
(八)递补
面试后、办理入职审批手续前,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资格等,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已进入办理入职审批手续的,拟录用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录用资格等情形出现的名额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六、相关说明
(一)应聘者年龄、工作年限计算均截至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如: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是指1978年7月10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落实任职回避
1.拟录用人员与拟任职企业中层及以上领导人员属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企业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企业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工作。
2.新招录的人员在任职或调入企业前,应如实报告须回避的关系。因婚姻、职务变化等情况新形成的回避关系,当事人应当于1个月内主动报告,不及时报告或者有意隐瞒的,应当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进行组织处理。
3.上级文件规定应任职回避的,或其他存在应任职回避情形的。
(三)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四)本次招聘相关事宜由厦门集美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具体执行;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厦门集美市政集团有限公司。若无合适人选,可根据情况重新组织报名、笔试、面试。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一)咨询人:陈女士
(二)咨询电话:6069953(办公电话)
厦门集美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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