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选调部分农村优秀教师补充到县城学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竞争的原则;坚持师德为先、业绩为重的原则;坚持专业对口、层次对等的原则。
二、选调对象
苍溪县域内农村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三、选调岗位
本次选调教师岗位共82个,其中初中教师岗位23个、小学教师岗位44个、幼儿园教师岗位15个,具体岗位详见《苍溪县2024年夏季县城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条件
(一)年龄要求
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或研究生学历的,或获得市委、市政府及以上表彰的可放宽至45周岁(197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基层工作年限要求
县域内农村公办学校在编在岗年限至少5年(2019年9月30日及以前正式聘用为苍溪县农村公办学校教师,且中途无间断。特岗教师服务期、代课教师代课年限及其他工作经历不计入)。
(三)基本素质要求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工作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选调岗位工作。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
4.报考学科须与本人近3个学年(2021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下同)任教学科一致。在全县近3个学年质量监测中,所任教班级学科成绩至少有1个学期排名居全县前1/3;音体美教师近3个学年在全县艺体抽测中,所教班级成绩至少有一年排名居全县前1/3,且专业技能达标测试等级为优秀;近3个学年未参与全县质量监测、抽测的学科教师,其个人至少有1个年度考核结论为“优秀”等次,或近3学年内至少在县级及以上组织的与申报学科一致的课堂教学竞赛活动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等次。
5.报考会计岗位,除满足上述报名条件中年龄要求、基层工作年限要求和基本素质要求中第1、2、3条规定外,须具有如下条件:
(1)须具备初级及以上会计资格;
(2)须有从事学校财务会计工作经历,且不少于5年。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近3个学年度,受过纪律处分,或诫勉谈话、取消评优评先等资格、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公开道歉等组织处理的。
2.近3个学年度,师德师风考核、年度工作考核,有1次及以上次数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或不确定等次的。
3.因违纪、违法问题,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组织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8日(9:00—11:30;14:30—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在县教师进修校教学楼三楼会议室报名。
3.报名需提供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苍溪县2024年夏季县城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1份(附件2,每人限报1个岗位);
(5)2张一寸免冠彩色近照;
(6)本人所在学校(单位)同意参加选调,以及近3个学年度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现实工作表现和年度考核情况等书面证明;
(7)需提供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2024年7月19日11:30前由县教育局相关股室分别核查申请参加选调人员入职时间、年龄、教师资格、教育教学业绩表现等报考条件并签字确认,县教育局、县人社局联合成立工作小组复审报名资格。资格复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进行电话告知;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请于7月19日14:30—17:30内到苍溪县教师进修校教学楼三楼会议室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考核
报考会计岗位的采取技能测试方式,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技能测试成绩=考核成绩;报考其他岗位的采取试教的方式,试教成绩总分为100分,试教成绩=考核成绩。考核成绩低于70分,不予录用。出现成绩相同的情况,可通过加试确定入围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四)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ncx.gov.cn)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核成绩及排名,并公示5个工作日。
(五)考察
根据所设岗位数,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考察人员。县教育局组织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中,如发现其不符合选调条件则取消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而产生的岗位缺额,按照该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察。
六、公示
考核、考察合格者,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按照所设岗位数等额确定拟调人选,并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ncx.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
凡被确定的拟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程序报批后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选调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的,随时取消参考人员的选调资格。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选调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选调岗位、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察等事宜,请向主管部门咨询。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39-5223126 苍溪县教育局
0839-5220368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9-5377486 苍溪县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
苍溪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39-5223177
附件:
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苍溪县教育局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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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www.cncx.gov.cn/gongkai/show/202407081741362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