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学校工作需要,现将山东省临清工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条件,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
(五)除2024年应届毕业生外,其他应聘人员在报名前必须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于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中明确有教师资格要求的,应聘该岗位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对于2024届非全日制统招研究生证书取得时间要求: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4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应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不能应聘的情形: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临清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的人员);
(8)《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的情形;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应聘,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和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开具同意报考证明书。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临清籍退役大学生士兵以及符合定向岗位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的退役军人,可以报考定向招聘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我省2016年以前选聘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2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2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服务经历计算至2024年9月)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5日9∶00—7月16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7月15日11∶00—7月17日12∶00
报名网站:临清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inqing.gov.cn
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及时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上传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每人限报1个岗位。
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考生填报信息无误后,及时提交报名信息,提交报名信息后审核部门方可进行审核。报名资格一经初审确认,不能更改。报名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毕业学校及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内容填写(其中,手机号码务必填写正确,因通讯不畅耽误报名考试的,后果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经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7月15日11∶00—7月17日12∶00。本次招聘指定专人负责网上资格初审工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7月15日11∶00—7月17日16∶00缴费标准: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放弃考试或经查实提供虚假信息等原因取消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不退还考务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其中,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也需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笔试费用,在7月18日—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携带减免材料到山东省临清工业学校崇德楼209室确认无误后,办理退费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比例要求,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将取消、核减的招聘岗位计划调剂到相同学科或报考比例高的招聘岗位。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愿改报岗位的考生,将为其办理笔试考务费退费手续。取消、核减和调剂的招聘计划及时在临清市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布。缴费成功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同时一并打印《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请时刻关注临清市人民政府网发布的公开招聘相关公告、通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
(一)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在临清市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考试为一科,考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二)资格审查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岗位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成绩、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面试通知等有关事项均在临清市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者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需本人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信息采集,并提交以下材料:(1)报名登记表;(2)《诚信承诺书》;(3)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4)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5)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与学位认证报告;2024年国家统招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和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供证书取消应聘资格;其他人员应聘的,需提交2024年7月15日以前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需要同时提供本人本(专)科阶段的学历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认定学历的,应当提供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6)定向、委培毕业生、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还需提交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7)具备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从同一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面试面试工作由山东省临清工业学校统一具体实施。面试通知书在线打印,面试分学科,根据不同学科分别采取试讲方式或者专业技能测试+试讲方式进行,具体岗位面试时间和地点在临清市人民政府网公布。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为每人70元。面试采取全封闭形式,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试成绩计算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比例(其中要求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50%,试讲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计算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一)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全部相同的进行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心理素质和人事档案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和应回避情况等进行复审。
(二)体检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4]11号)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心理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心理测试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招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临清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提出聘用意见,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后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纳入聘用单位人员控制总量,按照备案制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七、其他
(一)招聘教师期间的公告事项均在临清市人民政府网发布,请应聘人员务必登录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应聘期间应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咨询电话:0635-7795960
监督电话:0635-5161706,0635-5161726
附件1:2024年山东省临清工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pdf
附件2、2024年山东省临清工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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