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厦门市莲花中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道德与法治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描述:
专业技术岗位2人(道德与法治教师2人)
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岗位:承担初中道德与法治教育教学任务。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3.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4.户籍不限;
5.性别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
6.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具有与应聘学科一致的高级(初级)教师资格证资格证书和符合学科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于
2.报名方式:先发送邮件预报名,学校将对所发送的材料进行保密。
请将如下材料发送至叶老师邮箱(1442339608@qq.com),邮件名称请注明“姓名及应聘岗位”,否则自动过滤。
(1)填写完整的《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一份(相片可用插入文本框粘贴,详见附件1)。
(2)提供材料
应聘非在编教师人员:提供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1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水平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各1份)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
3.报名时间:
(二)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厦门市莲花中学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2.本校根据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考者资格条件无误后即电话通知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请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报名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三)考试办法
面试由我校统一组织,根据相应岗位工作特点确定。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相关的知识、操作技能等。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和考核人选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1寸证件彩照由学校组织到指定的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本次招聘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证申请体检标准》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4.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学校从合格线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体检和面试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思明区教师进修学校(http://www.xmsmedu.cn)对拟聘人选公示3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我校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1.此次招聘考试参照《思明区教育系统非在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厦思教[2014]95号文件进行岗位的设置和审核,请报考人员认真对照,确定符合条件后方可报名。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报名应聘者提供的联系方式直接通知,请报考者及时留意。
2.本招聘简章由厦门市莲花中学负责解释。
厦门市莲花中学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xmsmedu.cn/info/1227/1954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