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市政府直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按照海宁市国资管理部门授权范围,行使出资者职责,实施国有资产经营和产权管理,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引导和支持骨干投资企业开拓经营做大做强;探索国资投向高科技行业、新兴创投行业和现代服务业。现因企业发展需要,经相关部门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海宁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级工作人员及下属公司工作人员共计4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海宁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级
内审岗1名
(二)海宁市中盾人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综合管理岗位1名
(三)海宁市实业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岗位1名
综合管理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岗位适应力。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较强的管理、沟通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具有海宁市户籍,以
4.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任职期的计算统一截止到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1)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的。
(4)与实业集团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下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参与本次应聘。
(二)岗位条件
海宁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级内审岗
(1)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品行端正,勤奋敬业,作风严谨,具有能吃苦耐劳精神。
(2)具备较强的沟通、组织、协调、创新和执行能力,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的学位证书,财务管理、审计学、金融学、投资学专业;具有3年及以上审计相关工作经验;年龄35周岁及以下(
(4)需具备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海宁市中盾人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岗位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专业要求:经济学、国民经济管理、统计学、金融学、投资学、工商管理、审计学、汉语言文学专业;
(2)年龄30周岁及以下(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具有3年及以上专业相关工作经验(不含实习期工作经历)。
海宁市实业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岗位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审计学、财务管理、会计学、金融学、资产评估。
(3)具有三年及以上专业相关工作经验(不含实习期工作经历)
海宁市实业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岗位(党务工作者)
(1)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热爱党务工作,具有三年及以上党务工作经验(需上传加盖党支部公章的工作经验证明)。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本次海宁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
1.网上报名。时间: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岗位要求,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
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为1:3)而取消的招聘岗位,报考该岗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二)笔试。由海宁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海宁市博思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应用能力,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40%。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面试对象根据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后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入围面试对象不足1:3的,取消对应岗位本次招聘计划。
1.面试前,海宁市博思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资格复审,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
复审时须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如下:
(1)《2024年海宁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照片反面书写好姓名);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主页、本人页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6)报名时要求上传的其他资料原件、复印件;
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2.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3.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按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4.面试工作由海宁市博思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当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海宁市博思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考察由海宁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聘用。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宁市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并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后,须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报到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关职位不再递补。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如录用人员试用期内辞职,则按排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在
(二)报考人员须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均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初审、资格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五)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人事录用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六)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海宁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海宁市博思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宁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招聘公告、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事宜将在海宁市人才网(www.hnrcrs.com)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
咨询电话:0573-87655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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