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校采购中心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项及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为公共事务管理处(采购中心)综合采购员岗位,共设岗位数1个。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相关待遇按学校规定执行,并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政治素质高,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工作认真、踏实、敬业,身心健康,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2.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专业不限。具有法律、财务类相关专业背景者优先。
3.熟悉学校情况,能熟练使用Office系列办公软件进行相关数据分析统计。
(二)报名方式及录用办法
1.报名者根据岗位条件如实、完整填写《浙江师范大学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见附件),并将报名表发送至招聘邮箱(点击查看),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电子邮件主题为“**专业+**学历+姓名”。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3.公共事务管理处(采购中心)将组织应聘人员面试并确定入围人员名单。面试时请提供身份证、各类证书、最高学历(学历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职称证书等原件(交复印件备查)及其他证明材料。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按相关规定进行体检。
(三)聘用
面试、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聘用,聘期为1-3年,具体时间以聘用合同为准。
三、联系方式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师范大学公共事务管理处(采购中心)咨询。咨询电话:0579-82282683,13819972427(
浙江师范大学公共事务管理处(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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