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西钒钛检验检测院是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目前攀西地区最大的、攀枝花市唯一的综合性检验检测机构,在保障社会民生、服务市场监管、推动钒钛、氢能等重点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岗位 |
人数 |
专业 |
岗位要求 |
压力管道检验师 |
1 |
材料类 |
持有压力管道检验师执业资格证 |
压力容器检验师 |
1 |
材料类 |
持有压力容器检验师执业资格证 |
电梯检验师 |
1 |
不限 |
持有电梯检验师执业资格证 |
TOFDII检测员 |
1 |
不限 |
持有TOFDII检测员执业资格证 |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务)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对隐瞒以上不得报名情形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四、招聘程序
招聘信息通过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scjgj.panzhihua.gov.cn/、攀西钒钛检验检测院官网www.chinaftzj.org/、攀西钒钛检验检测院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发布。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制作成压缩包发送至报名邮箱3668502946@qq.com,压缩包名称及邮件标题应为“应聘人员姓名+应聘岗位”。
3.报名材料
(1)《攀西钒钛检验检测院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报名信息表》(见附件),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页面);
(3)毕业证;
(4)相应岗位特种设备执业资格证。
(二)资格审查
1.初审
按照招聘条件,自报名时间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初审,并电话通知应聘人员。
2.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需携带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相应岗位特种设备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者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取消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核
1.考核应聘者的事业心责任感、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采用面谈的方式进行。
2.考核成绩通过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http://scjgj.panzhihua.gov.cn/、攀西钒钛检验检测院官网www.chinaftzj.org/公布。
(四)体检
根据公告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生活作风、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征信情况、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存在需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scjgj.panzhihua.gov.cn/、攀西钒钛检验检测院官网www.chinaftzj.org/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并经公示合格者与攀西钒钛检验检测院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及发放方式按《攀西钒钛检验检测院编外聘用人员薪酬暂行管理办法》(攀西检测院发[2020]51号)执行。业内认可、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工资待遇面议。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招聘程序的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等环节均通过电话通知,凡因应聘人员通讯不畅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因隐瞒特殊病史造成无法胜任工作岗位,按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招聘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单位地址:攀枝花市东区三线大道北段998号
(四)咨询电话:0812-3338815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攀西钒钛检验检测院党委办公室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812-3330685
附件:攀西钒钛检验检测院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cjgj.panzhihua.gov.cn/zwgk/tzgg/1013342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