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统战干部队伍力量,优化队伍年龄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湖南省公务员转任实施办法》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和编制节余情况,经市委统战部部务会研究,拟从全市公开选调统战部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以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强作为选用干部的第一要求,以事业心、责任感强,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有较强工作能力作为选用干部的基本要求,切实把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选调到统战干部队伍中来。
二、选调人员范围及计划数
从全市市直单位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人员)中,选调市委统战部机关工作人员2名,其中部机关办公室(含政策研究室)1名和非公经济联络办1名。
三、选调人员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上一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具有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勤奋敬业,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历;
6.报考年龄要求计算时间截至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选调工作人员范围
1.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新提拔职务和新晋升职级的,在现任职务职级岗位未满1年;
5.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存在问题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转任的情形。
五、选调程序
1.自愿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请于
2.资格审查。由市委统战部对推荐和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拟选调人选资格条件的,产生面试入围人选。
3.综合面试。由市委统战部部务会组织进行面试,按照面试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市委统战部会同市委组织部公务员办、市编办共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考察对象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和职位匹配度。
5.研究及公示。根据考察情况,由市委统战部部务会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
6.上报审批。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待审批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六、有关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中共汨罗市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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