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科教城市运营发展有限公司物业分公司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宜宾科教城市运营发展有限公司物业分公司成立于2023年12月,公司地址位于宜宾市临港经开区国兴大道沙坪路7号。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包括物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餐饮管理;停车场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城市绿化管理等。
目前,公司在管项目27个,主要对西华大学宜宾校区、电子科技大学宜宾园区、四川大学宜宾园区、宜宾学院临港校区、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成都工业学院宜宾校区、西南交大宜宾校区、西南大学宜宾校区、三江成外、市科创中心、东部产业园、综合保税区、李庄康养中心、“双城”道路、科技馆、大学科技园、科教•公元π、科教•三江峯荟等项目开展物业服务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岗位及任职条件详情见招聘岗位与任职要求(附件1)。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采取电子邮件形式,应聘者将电子版《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附证件照电子照片及相关报名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询证明(学历查询证明)、资格证书、报考岗位从业经验证明材料(包含不仅限于劳动合同、工作证明等)等相关资料)压缩打包以“应聘岗位+姓名+手机号码”命名发送至邮箱KJWYHR@163.com。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报名无效:
①逾期报名或报名资料提交不全的;
②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的;
③同一个应聘人员同时填报多个招聘岗位的;
④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公司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结合岗位要求进行初审,主要审查报考人员填报的报考信息是否符否职位条件。对经初审合格后的报考人员进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2.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其本人自行承担。
(四)综合测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形式进行测试。
1.笔试(占比40%)
①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②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③为保证公开招聘的充分竞争性,以不低于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1:3的比例确定开考比例,若报考人数不足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司研究同意后,方可继续开展该岗位招聘工作。
2.面试(占比60%)
①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若比例达不到1:3,经公司研究后面试比例根据《宜宾市国有企业人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可适当放宽)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
②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③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在指定体检医院进行,由宜宾科教城市运营发展有限公司物业分公司统一组织实施。
(六)背景调查
宜宾科教城市运营发展有限公司物业分公司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背景调查,确保拟录用人员符合岗位相关任职条件。
(七)讨论决定
宜宾科教城市运营发展有限公司物业分公司按照相关程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按照择优录取、注重实干原则,若研究认为不适宜聘用的可终止本次岗位招聘。
(八)递补
1.因个人原因放弃参加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公示不合格以及在上述程序中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可按规定递补。无递补人选的,该职位空缺。
2.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录用资格或在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经公司研究后可按该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递补人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则不递补。
(九)录用公示
根据综合测试、体检结果、考察情况,原则上按综合得分排名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宜宾科教城市运营发展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任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任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任,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任。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公司通知其办理聘用入职手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公司规章制度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本次聘用前系在职人员的,在公示结束后30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后,方可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一)劳动合同及薪酬待遇
1.劳动合同。此次招聘岗位与宜宾科教城市运营发展有限公司物业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薪酬待遇。薪酬待遇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原为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的,在入职前,需本人按相关程序自愿申请辞去编制身份,与原单位脱钩。
(二)纪律监督。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将由科教集团公司纪委(监察)办公室负责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凡在市场化招聘工作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三)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宜宾科教城市运营发展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因应聘人员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应聘人员务必保持电话通畅,若无法联系本人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在招聘各环节中落选人员,恕不另行通知,敬请谅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宜宾科教城市运营发展有限公司物业分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31-3603799
监督电话:0831-3601099
附件:
1.《宜宾科教城市运营发展有限公司物业分公司招聘岗位表》
宜宾科教城市运营发展有限公司物业分公司
附件1
宜宾科教城市运营发展有限公司物业分公司招聘岗位表
编号 |
用人单位 |
岗位名称 |
工作地点 |
需求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任职要求 |
薪酬待遇 |
1 |
宜宾科教城市运营发展有限公司物业分公司 |
秩序专员 |
宜宾 |
1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1.年龄50周岁(含)以下;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具有2年以上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经验; 4.熟练使用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语言组织能力。 |
按照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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