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39号)和《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铜人社发[2020]108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充实我区经济发展服务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经济发展服务岗位1名。工作内容为:在区经济信息委开展走访、收集、汇总分析、督办民营企业反映的困难问题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公益性岗位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工作责任心强、服从安排,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6.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重庆市户籍离校两年内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
7.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文字写作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二)其他要求
在职的村(社区)干部、本土人才、全区临聘人员等财政保障人员和丧失劳动力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及聘用程序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办法
1.报名地点
重庆市铜梁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3办公室(金川大道388号)。联系人:冷雪飞,联系电话:023-45689016,现场填写《经济发展服务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增减页)、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2)本人高校毕业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3)本人有效的失业登记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三)审核及面试
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统一进行相应的岗位适应能力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标准,统一组织体检。因考核、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不服从工作安排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次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对拟聘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方可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录用手续,否则视作自动放弃。本次招聘的经济发展服务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由双方协商一致是否续签,服务期限按规定不超过3年。如因政策变动或有其他新的规定,按新的要求执行。其用工管理按公益性岗位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有关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酬为每月2500元,并按规定为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个人负担。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39号)精神,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将作为劳动合同内容予以明确。
重庆市铜梁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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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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