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满足新高考综合改革和新课程改革的教学需要,根据丹凤中学目前教学实际,经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审核,报县编委会审批同意,现面向全县各中学为丹凤中学公开选聘高中学科教师10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语文2人、数学2人、化学1人、政治3人、历史1人、地理1人。
二、选聘对象
丹凤县域内在编在岗正式教师。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廉洁从教,乐于奉献。
2.工作认真负责,踏实勤奋,勇于进取,成绩突出。
3.教学基本功扎实,理念科学,教学质量高,社会评价好,教学成绩居同学段同学科前茅。
4.身体健康,能胜任班主任工作,年龄45周岁以下(个别学科及工作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5.应聘人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6.应聘学科职位人员,通过高层次人才引进或毕业于部属6所师范大学、延安大学、西北大学等重点大学,且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一致或相关者以及县级以上教学能手、县级以上优秀(先进)教师优先聘用。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竞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接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解除处分未满一年的;
3.近两年年度考核、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
4.有其它影响竞聘的规定情节的。
三、报名及资审
应聘者于
四、选聘办法
由丹凤中学通知经报名资审通过的人员参加竞聘,选聘考试由丹凤中学具体组织实施,采取笔试和面试讲课的方式进行。竞聘方式为讲课、面试和综合评价相结合。讲课、面试答辩实行百分制。
1.讲课及面试答辩
(1)讲课(70%)。
主要考核应聘者专业教学能力。具体步骤为:参加面试人员抽取顺序号,按时间节点依次进入备课、讲课环节。备课时间60分钟,讲课15分钟。
讲课内容:高中一年级第一学期对应学科教材内容,教材由学校提供。
(2)面试答辩(30%)。
主要考核应聘者综合素养,答辩不超过5分钟。
2.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地点:丹凤中学实验楼
五、纪律要求
1.严格报名条件,从严资格审查,规范选聘程序,确保选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
2.凡参与选聘工作的人员要自觉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和回避制度,公道正派,实事求是,不得优亲厚友,不得徇私舞弊。如有违犯一经发现将从严从快顶格处理。
3.对提供虚假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或违反选聘工作纪律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聘用,并作出相应处理。
4.本次选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受理举报、申诉并查处相关违规违纪问题。
监督电话:0914-3386836,0914-3386834
六、咨询电话
0914-3322248
0914-3322156
13038518856(彭老师)
15591959567(刘老师)
丹凤县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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