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红旗农场建于1959年1月,2020年12月实行公司制改革,更名为“广东农垦红旗农场有限公司”。本部位于信宜市镇隆镇,农场本部内设综合部、社区部、党群部、资源部、财务部和生产经营部6个部门,下设4个作业区,22个生产队和3个直属单位。因农场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招聘岗位
资源部主办1名、生产经营部主办1名。
(二)年龄、学历、资历等条件
1.年龄要求30岁以下(1994年6月31日后出生);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资源部主办专业要求:土地资源管理、土木工程等相关专业;
4.生产经营部主办专业要求:农学、植物保护等相关专业。
(三)身体健康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列入选聘范围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党纪政纪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被处理,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调查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时间为:
(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直接将有关材料送广东农垦红旗农场有限公司党群部,由广东农垦红旗农场有限公司党群部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根据应聘者条件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选(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分别为笔试、面试两部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分40%。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报名职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达不到设定的比例,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分60%。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折算的总成绩,按拟选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若存在体检不合格的考生,进行递补体检。
(五)确定考察对象。根据体检结果,由广东农垦红旗农场有限公司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结果提交广东农垦红旗农场有限公司党委研究,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六)公示。最终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将在广东农垦红旗农场有限公司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中发现问题的不予聘用。
(七)试用及薪酬。试用期3个月,期满合格的正式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间的薪酬待遇参照广东农垦红旗农场有限公司同级别人员执行。
三、薪酬待遇
执行广东农垦红旗农场有限公司薪酬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四、其他事项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广东农垦红旗农场有限公司党群部负责解释。
联系地址:广东省茂名市信宜市镇隆镇红旗农场
联系电话:0668-8326171电子邮箱:dw8326267@163.com
广东农垦红旗农场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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